「郭树清:整体的渐进」正文
论我国经济改革的目标本文的讨论以此为前提:社会主义经济仍然是商品经济。另一些属于较为具体层次的问题,例如,商品经济意味着什么,商品经济和计划经济能不能统一,怎样实现这种统一,等等,则是下面的分析中必然要涉及的。
科学的目标模式及其实现途径既不能从头脑中虚构出来,也不能仅仅凭借经验推断出来。惟一的道路是深入地分析传统体制的运行机制及其困难,从理论上把握社会主义经济系统的一般矛盾及其最佳解决方式,完整地总结国内外极为丰富的经济改革经验,深刻地了解我国经济的特殊背景。换句话说,只有把逻辑与历史、理论与实际、国际与国内高度统一起来的研究才能达到目的。本文至多是沿着这个方向的一种尝试。
传统体制的运行机制
早在本世纪30年代,生活在西方国家的一批经济学家就对社会主义经济的运行机制展开过一场热烈的辩论。以米塞斯教授为代表的意见是,没有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是不可能解决合理分配生产资源的问题的。哈耶克和罗宾斯认为,从理论上说,社会主义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但在实际中是不可能的,因为一次经济计算需要求解几百万个方程。而巴龙内和狄更逊在更早些时候就指出,经济均衡方程在社会主义社会也可以像资本主义社会那样用“试验错误”的办法来求解,但他们并没有做更具体的阐述。之后,波兰经济学家奥斯?卡・?兰格继续发展了泰勒的思想,提出了堪称现代经济思想史上一个重要里程碑的“兰格模型”。按照兰格的设想,社会主义经济中的价格决定过程与竞争市场中的过程很相似,中央计划局起市场的作用。它规定组合生产要素和选择一个工厂生产规模的规则,确定一个产业产量的规则,规定分配资源的规则以及在会计中将价格当参数使用的规则。最后中央计划局根据供求情况制定价格,定价中的错误会以一种客观的方式暴露出来,即商品或资源数量的稀缺和过剩,这时中央计划局就修正价格,直到完全满足均衡条件。从那时以后,几十年过去了,现实的社会主义经济既没有像米塞斯等人所说的那样,因不能解决资源配置问题而崩溃,也没有像兰格等人所说的那样,实行一套由中央计划局根据“试验错误”办法制定价格的运行机制。一直到60年代中期以前,几乎所有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运行机制都是中央行政高度集权的苏联模式。惟一的例外似乎是南斯拉夫。然而,南斯拉夫虽然从1950年就开始了“工人自治”的实践,但就经济过程的主要环节而言,例如价格和投资的决定等等,一直到1965年改革以前,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国家集中管理的状况。60年代的改革使南斯拉夫和匈牙利的经济体制发生了根本变化,捷克斯洛伐克和民主德国虽然在改革中引入许多新的机制,但最终由于不完全相同的原因而失败了。其他国家则在一开始就没有打算放弃传统体制,所谓改革,最突出的一点也就是增加了利润、奖金等“物质刺激”作用。进入80年代以来,除波兰、保加利亚重新开始了较大规模的改革之外,其他国家的改革措施中还看不出有脱离传统体制的迹象。至于中国,正如大多数国内外经济学家所指出的那样,现行经济体制基本上仍然是一个较为典型的传统模式。总之,目前在大部分社会主义国家中仍然保留着传统的经济体制。对于这种传统体制的弊病,人们早就开始了批评,而且批评的言辞愈来愈激烈。但是,许多人的批评往往回避了这样一个事实:传统体制不但能够长期存在,而且也确实取得了不可否认的经济成就。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过去的问题以更具体的形式摆在人们面前:社会主义经济的传统体制究竟是如何运行的呢? 围绕这个问题的学术著述近些年来迅速增加。尽管各家的方法和结论都不甚相同,但一些普遍性的问题还是引起了共同的注意。我们不可能在这里逐一评论各种有代表性的意见,可以断言的是,与此有关的任何经济文献对于了解传统体制的运行机制,至少都有参考价值。如果用最简洁的语言来说明传统体制的运行机制,那么,我们以为最恰当的表述应当是:中央集中计划在不完全的形态上模拟着市场机制发挥作用。这样的结论似乎有点对30年代大辩论的两大派别各打五十板的味道。但是科学发展史上,两种对立的意见各抓住真理的一个侧面并将其引向极端的例子却是屡见不鲜的。重要的是客观事实本身确实具有这样的二重性。传统体制下的社会化大生产之所以能够存在和发展而没有崩溃,原因在于它能够在一定限度内按照产品经济规则组织和调节经济活动,而传统体制下的经济之所以普遍存在着资源浪费和低效率,原因在于它不能够完全按照商品经济规则组织和调节经济活动。简单地把传统体制解释为“自然经济”类型,像过去苏联和我国有些学者所做的那样,则显然是不合适的。自然经济是指封闭式的自给自足经济,尽管东欧和我国都存在着这种因素,但这个概念无法从总体上概括过去经济体制的实质。近来,我国经济学界越来越多的人赞成这样的说法:商品经济是社会生产发展中不可超越的历史阶段。如果把这个论点立论的根据向前推进一步,那么我们就必须承认,传统体制下的经济也属于商品经济类型,是一种受到多方面外部限制的商品经济,一种经常违背商品经济基本原则的特殊的商品经济。
传统体制的第一个基本特征是,价格(包括各种特殊形式价格、例如利息率、工资、自然资源租金等等)不发挥固有的职能作用。只有在购置个人消费品和选择职业方面,价格和工资能够在受到严重限制的范围内发挥一定的作用。中央指令性计划取代价格进行分配资源、指导决策、平衡供求和调节再生产比例的工作。这种机制有其合理的一面。中央计划对生产资源的分配,往往也注意到照顾国家最急需发展的新兴产业部门和企业、产品严重短缺的部门和企业以及产品出口换汇率高的部门和企业。中央计划在绝大多数场合已经为企业的经济活动作出了决策。这些决策基本上没有把长期凝固不变的价格作为参数,而是在一定程度上考虑到社会的实际需要,例如许多社会需要的基本产品,按照现行价格是亏损的,但计划仍然做了必要的安排。中央计划采用配给等办法,保证最基本的消费品对每个居民供应机会的均等。中央计划总是力求实现综合平衡,尽管这种平衡的实现主要是借助行政手段,且隐藏着事实上的不平衡。对于居民可以较自由选购的非基本消费品,中央计划规定了大体上接近供求平衡的价格,同时还采取发放票证、限量购买等等措施,以期维持形式上的平衡。对于发展比例上出现的严重脱节,中央计划周期地采取硬性措施,例如停建、缓建或改建等等,以达到协调。上述种种与较完善的市场机制发挥作用而形成的结果是很相似的。但是,另一方面,中央计划又是不能取代价格机制的。这表现为,在传统体制下资源分配经常存在着严重的浪费现象,远远不能达到最优状态,生产决策在产品的品种数量和质量上大幅度地偏离社会需要,发展比例不断陷入畸形病态之中。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在于:①中央行政机关决策有很大的主观偏好成分;②即使制定了统一的原则,由于环节极多、监督松散,也不能指望会在各部门各产品上都同样实现;③中央计划的情报不可能完整,且有许多虚假成分,即使有充足的信息量,中央计划机关也无法加工整理;④计划的价值工具是现行的不合理价格,所以价值方面的情报都以此为基础;⑤由于上述原因,中央计划机关的决策必然是迟缓的、不准确的。
传统体制的第二个基本特征是,货币不起使经济一体化的作用。货币是独立化的交换价值。在一般的商品经济中,货币是商品交换的媒介,是商品直接追求的对象,货币不仅是衡量价值的尺度,而且也是评价使用价值的工具。由商品和货币的等价交换所造成的货币流动,使各个经济部门紧密地联结在一起,形成一个自动调节自动均衡的有机系统。在货币不发挥这种作用的传统经济体制中,中央计划是使经济一体化的惟一途径。中央计划决定各个部门的投资比例、生产规模,生产出来的产品由国家的商业物资部门统一收购,商业物资部门再把这些产品按照其紧缺程度分别采取不同的硬性规定,分配给生产和生活的消费者。这种机制至少在形式上保证了生产、分配、交换、消费诸经济环节的联系和统一,因而在这种意义上也能实现货币使经济一体化的作用。但是,这种简单的强制的统一,为经济生活的不协调留下了无数隐患。例如生产和消费脱节,普遍的短缺和部分产品的积压,产品质量不断下降,投资效果越来越差等等。
传统体制的第三个基本特征是,经济内部没有“硬性”的财务关系,只有“软性”的核算程序。既然一切决策权力都来自中央,那么一切责任也都应落实到中央。中央是企业的总管也必须是企业的靠山。企业按照计划指标进行的生产和投资活动无法用合理的价值指标来衡量,那就只能由中央统一包揽。企业的产出和投入关系没有严格的限制,那么只能是随其自然。由此决定了国家与部门企业,以及部门与部门、企业与企业之间的预算关系必然是松弛的。更重要的是,这种“软性”预算,有其合理的一面,即创造了使“亏损”企业和“赢利”企业机会均等的条件。而其不合理性造成的后果则是更为明显的。企业如果考虑自己的利益,那么就必须与国家进行“争”和“推”:争投资、争物资、争劳动指标、争补贴、争外汇;推生产任务、推财政上交任务、推物资调出任务等等。这就进一步加剧了供需盾,造成基本建设战线越拉越长,资金周转越来越慢,经济的紧张程度越来越高。
如上述机制所决定,传统体制下的经济,不能不具有总需求经常地大于总供给,即普遍的短缺或“投资饥饿”、“卖方市场”等等特点。“预算补贴永远是惟一可以代替成本价格的方法,供应不足则永远是惟一可以代替价格平衡的办法”。不同程度地看到传统体制二重的经济学家,很容易产生一个完美的设想,即保留“好”的一面去掉“坏”的一面。然而,这种观念不切实际。在传统体制下,价格、货币不仅不被允许发挥而且也不应该允许其发挥调节和统一经济的职能,因为它们都丧失了这些规定性。由于价格是由国家制定且长期固定不变的,它必然不能反映市场供求,因而也就必然不能反映价值。这样一套价格如果用来指导经济决策,不知要引起多大的混乱。同样,由于货币持有者并不能随心所欲地购买自己需要的物品,相反往往需要有计划调拨单、介绍信以及领导人批的条子才能实现购买,即是说,作为购买者,他是被预先规定了的,他的货币只不过在事后起形式上的支付凭证的作用。这样的货币不仅不能充当完整意义的价值尺度,而且连它自己也变得毫无尺度。例如在购买石油时,一元人民币相当于两美元,而在购买汽油时,一元人民币相当于一美元,再购买化纤产品时,一元人民币也许只值几十或十几美分。又如对同样的商品或物资,有指标或介绍信的购买者与没有指标或介绍信的购买者相比,一元钱可能顶几元钱使用。这样的条件只要存在,货币就不可能使经济一体化。“硬性”预算关系同样是与传统体制不相容的。如果强制推行,就不可避免地给整个经济造成损失。在传统体制下,经济活动只有按照计划行事才能获得最大效益。
尽管传统体制具有二重性,但是如果考虑到特定的历史条件,换句话说,如果研究其产生和存在的必然性,那么我们的回答是惟一的。在完成了社会主义革命转变的落后国家里,要依靠自身积累迅速实现工业化,高度集权的经济模式是最好的选择。传统体制之所以在现在变得不能令人满意,甚至令人不能容忍,仅仅是因为客观的经济政治条件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计划与市场关系的重新思考
传统的计划概念在当代遇到了来自两个方面的挑战。其一是,社会主义国家取代一切经济联系的指令性计划越来越被证明是经济发展的严重障碍,一些国家已经彻底取消了这种计划;其二是,资本主义国家出人意料地也建立起自己的计划体系,而且像在日本这样的国家,已经连续多年超额完成自己的计划,在经济发展中计划也被认为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这一切都是我们不能回避的。
从对现实的分析中,首先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指令性计划绝不是计划的惟一形式、更不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固有特征。另一方面,人们也愈来愈清楚地看到,社会主义经济中离不开商品货币关系,必须允许市场的存在和发展。但是,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学家中,还很少有人认为,因此就不需要任何计划。在近20年的经济改革运动中,没有一个国家公开宣传要取消计划。从事理论和实际经济工作的人们,尽管出发点不尽相同,事实上一直在探索计划与市场结合的可能性和最佳结合模式。关于社会主义条件下计划与市场关系的理论模式大致可划分为五种形态。
第一种,计划完全排斥市场,在社会主义经济只有计划调节而无市场调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