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池江:农村金融改革面临的新机遇和挑战」正文
农村金融是金融体系中的特殊领域,也关系到最广大的群体。改革开放30年,农村金融也改革了30年,却依然是整个金融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
30年间,农村金融体系发生了怎样的变化?作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农信社在多次起伏变迁中沉淀了哪些经验和教训?下一步农信社应走向何方?上世纪80年代出现的农村合作基金会是让很多亲历者谈之色变的特殊机构,合作基金会为什么会在短短的几年内全国开花又迅速被迫关闭呢?这段历史给后续改革带来哪些前车之鉴呢?新时期的农村金融改革面临哪些机遇和挑战呢?
带着这一连串问题,《第一财经日报》专访了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原所长秦池江,听年过七旬的老先生讲述他所耳闻目见的农村金融改革30年。
理论界、管理层对自身经验总结不够,不少事情都是看外国的,这种心态值得忧虑。例如,尤努斯的小额信贷的确做得不错,对中国也起了一些正面作用,但尤努斯的经验中国也有
《第一财经日报》:如果让你用一句话概括农村金融改革30年,是什么?
秦池江:曲折苦痛,做了很多探索,看到一线希望,但目前还处在调整期,有最好的发展时机、难得的机遇,如果把握好,下一步农村金融、农村经济大有希望。
《第一财经日报》:改革30年,农村金融体系发生了哪些变化?
秦池江:30年的改革,农村金融制度应该说还是有很大变化,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农村的融资力度有所提高,现在金融机构对农民提供的贷款大概1万多亿元,达到这个数字也不简单,因为在1979年的时候整个银行体系的贷款才3000多亿元,而现在农民贷款已经超过了1万个亿,增长比例很大。
二是对农民提供的贷款去向有很大的变化,过去主要是解决农民的吃饭、化肥、种子几大项,现在这几项农民大多数都能自己解决,现在农民的贷款需求是购买农机具和搞现代农业、规模农业,思考的是加快致富。这要求农村金融体制对农业的金融服务以及整个农村金融政策都作一些调整,目前有很大的转变。
《第一财经日报》:30年改革后,农村金融体系还存在什么问题?
秦池江:农村金融发展中的确还有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农村金融体制和政策配合与新农村建设历史任务不相适应。
《第一财经日报》:这些问题的具体表现是什么?
秦池江: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村金融体系的市场定位始终没有彻底解决。农村金融如何服务于农村,要有一个基础条件、一种内在的动力、一定的目标和标准,这样才能使农村金融机构始终不渝地围绕农民、服务农民、支持农民,真正成为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支柱,而不是漂浮式的、临时性的行为。这个问题现在还没有解决好。商业银行从2000年以后逐渐撤销在农村的机构,在农村的服务能力基本上消失了,农村信用社对于自己的市场定位也不断动摇,都在向大商业银行学习,要搞商业银行,甚至大商业银行,而不是一心一意思考如何在农村开展业务。
第二是资金的流向问题。目前农民的存款大约1.1万亿元,贷款大约1.2万亿元,存贷款基本上接近,即农村目前使用的资金95%以上是农民自己的钱。其中,1.2万亿元贷款还包括农发行的贷款,如果去掉农发行的那部分,实际上农村是存大于贷,农村的存款并没有完全用在农业,农村资金在不断外流。
但农村资金外流并不是说农村已经发展到很高的水平,可以输出资本了,而是一种体制性、政策性的外流。对于农村金融机构,没有采取适当的措施促使资金留在农村,相反从政策上形成一种资金外流,如存款准备金也是一种资金外流。虽然这个从政策上不能取消,但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将资金返回农村。还应该出台《社区再投资法》,要求商业银行必须把吸收存款的一定比例用在农村。
第三是农村金融的市场化问题。农村要不要有政策性机构、政策性业务、政策性的扶持,是争论的焦点。大致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根据中国农业的特点必须有政策性农村金融业务,国家要为农民提供比较宽松的、低成本的融资服务,也要承担一部分风险;另外一种观点认为政策性的措施没有效率,是应当淘汰、改革的对象。
市场化从理论上讲是很完美的,但如果离开中国的环境和条件简单地套用市场化,实际上是把农民赶出了市场,也为农业现代化断了一条财路。农村金融的市场化必然促使农民大批地去城市,导致农业生产不稳定。所以完全按照市场化模式是解决不了问题的,中国不能没有政策性金融,解决中国的农村问题,市场化手段要用,政策性手段也要用,两个都不能少。
第四是农村金融业的服务思想问题。现在的商业银行或农村信用社首先考虑赚多少钱,其次考虑风险管理,这两条当然需要考虑,但是这两条不是绝对标准。现在管理层、管理机制或者监督机制对这两方面看得过重,结果就形成一种关门主义、自我利益的作风。只考虑信用社的利益,不考虑农民的利益、农业的发展。现在农村信用社和商业银行在引导农民致富、推动农民致富方面表现得软弱无力。农业产业化、科技化和农村专业合作社等新问题需要农村金融机构好好去学习、研究,进行改进和创新。
第五是对农村发展的前景缺乏一种战略思维。农业是我们生存的基础,不能不看到国际化的形势对中国农业的影响。如果没有这样的眼光,农业要成为生存的基础,要参与国际竞争,将是一句空话。所以,金融业和农业都要围绕国际竞争、国际市场,要有这样的眼光和思路来创新农业、支持农业,把农业做大做强。所以,农村金融不仅仅是解决农民当前问题,还要具有世界眼光、发展战略眼光,通过改善金融服务推进农业的现代化、国际化,目前这方面考虑得还不够。
此外,还有一个风气,理论界、管理层对自身经验总结不够,不少事情都是看外国的,这种心态值得忧虑。例如,尤努斯的小额信贷的确做得不错,对中国也起了一些正面作用,但尤努斯的经验中国也有。上世纪50年代,很多农信社的服务真的是服务到农民家的,但是现在完全抛弃了,甚至忘却了。所以,农村金融工作基层需要有一批实干的人、有创新成就的人,但是基层这些好的经验还需要一套机制来提炼,把历史上有过的、基层产生的、实践中验证是好的经验提升,形成有中国特色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产权是基础问题之一,是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现在理论界有观点认为解决产权问题就万事大吉了,而且自然就能延续下去,这是理论上的谬误。好的产权还必须有好的经营者
《第一财经日报》:农村信用社是服务“三农”的主力军,从产生至今已有50多年,这么多年来,发生了哪些变化?
秦池江:从管理体制上看,农信社产生最初由人民银行管理,后委托农业银行代管,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脱离农行,1996年后由人民银行管理。银监会成立以后,规定农信社由省(市)政府统一管理,成立了省联社,比较发达的地区开始出现农村商业银行。
农信社的业务和风险管理方面也发生了很多变化。上世纪80年代,计划经济体制下农信社的亏损基本由农业银行承担,而且农信社也不交税,所以当时农信社经营亏损不是很明显。上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出现通货膨胀的时候,国家采取高利率和储蓄保值政策,资金成本较高,但贷款利率受限制,出现利息倒挂,形成亏损,但这时农信社已经脱离农行了,农行不能再为其补贴资金,而农信社又要进行商业化管理,导致农信社长期亏损。另外,信用社本身管理也有问题,如地方行政干预、干部的道德风险,所以农信社在上世纪90年代的经营一直很困难。
为解决这个问题,2002年国务院决定对农信社过去所遗留的不良资产由人民银行用票据收购一半,另外一半由农信社自己消化,通过资产置换的办法使农信社的状况有所改观。目前农信社的整体状况不错,大多数农信社能够达到当年盈利。全国农信社整体也是盈利的,农信社开始活跃起来了。
内部管理方面,农信社这些年也有很大进步,提高服务质量、贷款审查制度,并根据农民需要和农村发展开展一些新的贷款门类。从2000年开始他们也很重视在农村推行信用制度和联保贷款,解决农民贷款担保难的问题,取得了成效,这是一个很大的改变。
另外,农信社也在逐渐改变支付清算的方式,建立了全国性的支付网络。过去信用社之间都是通过县级的农业银行或人民银行来和外界发生资金往来。现在信用社也可以跨地区、跨省使用支付工具,比如汇票、信用卡。
《第一财经日报》:你刚才提到上世纪50年代农信社由人民银行管理,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秦池江:农信社最开始是独立的,当时的人民银行只是进行指导,经营方面的独立性比较强。后来,把农信社变成人民银行的基层机构,信用社的独立经营、自主经营、民主管理、“三会”(理事会、监事会、社员代表大会)等就慢慢淡化了,服务特点就慢慢消失了。
《第一财经日报》:农信社什么时候成为人民银行的基层机构呢?
秦池江:1956年至1958年,集中体现在1958年。
《第一财经日报》:农信社又是什么时候开始由中国农业银行代管呢?
秦池江:1979年农业银行恢复,人民银行将信用社委托农行管理。1985年左右,信用社又逐渐脱离农行,1996年完全脱离,由人民银行监管。
科技是农村摆脱困境的根本途径,把金融和科技结合是非常有前景的领域,但是在政策上、管理上需要有大的转变,当然首先还是观念的转变
对于确实经营好的资金互助社,人民银行可以提供再贷款,金融机构也可能拆借资金,如果确实经营不好,也应该指导其如何加强管理,扶植它慢慢成长
《第一财经日报》:农村合作基金会也是合作制的一种模式,但其失败的惨痛经历让很多亲历者谈之色变,合作基金会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产生的呢?
秦池江: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生产队解体了,农业部发起了农村合作基金会,原因是什么呢?在生产队解体过程中,有一批集体财产,如农机具、厂房、流动资产,没法完全分到农户,当时一些干部想把这部分资产充分利用起来,所以以这部分资产为基础搞了合作基金会,通过经营的方式给农民使用这些集体资产。所以,既有基础又有需求,也有干部的冲动,农村合作基金会就搞起来了,发展最多的时候全国有几十万家。基本上是以村为单位设立的。
《第一财经日报》:发展中合作基金会出现了什么问题呢?
秦池江:当时人民银行不承认合作基金会,因为不是规范的金融机构,其业务不完全是存贷款,还有实物的管理,还有经营性的业务,不属于金融系统。农业部想做一件好事,但当时没有管理基金会的手段和能力,形成了到处开花,甚至出现了失控状态,表现就是资产被挪用、资产流失,甚至还挂牌公开吸收存款,但对存款也没有管理规则,不会用,最后存款兑付不了,出现了好多问题。
《第一财经日报》:你刚才提到合作基金会的问题表现为兑付危机,其原因是什么呢?
秦池江:最主要的原因是资金被挪用,另外还因为合作基金会搞了一些没有效率的贷款,当时正是农村搞村办企业、乡办企业的时候,借出去的钱由于企业没有效益收不回来,合作基金会在这方面也吃了很大的亏。
《第一财经日报》:人民银行什么时候发现潜在危机、开始关注合作基金会呢?
秦池江:后来资金互助社吸收存款,存款兑付不了,存款人就闹事,政府又找人民银行,人民银行就说是不合法的,不允许非正规金融机构吸收存款。
《第一财经日报》:1998年底,国务院作出了清理整顿、关闭合并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决定,当时是如何清理整顿的?
秦池江:中央决定清理整顿的时候,个别好的合作基金会转到农信社了,大部分由地方政府采取措施,赔钱、撤销。
《第一财经日报》:现在回头看,合作基金会有没有起到积极作用?
秦池江:有一些积极作用,但有限。因为合作基金会没有章程、没有规则,没有适当的管理人员,也没有一定的政策指导,基本上是自发的、一哄而起的做法,最后肯定要乱的。
《第一财经日报》:2006年12月,银监会调整放宽了农村金融机构准入门槛,鼓励农民自发组织设立农村资金互助社。很多基层的人对农村资金互助社还是有很多担忧的,担心会不会重蹈当年合作基金会的覆辙?
秦池江:有担心是好的,但银监会考虑到了合作基金会的历史教训,做了比较周密的研究,在制度建设方面下了很多工夫,试点之前就拿出了一系列文件,详细规定了新机构试点的程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