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炼利:“共富”的最大障碍在哪里?

作者:王炼利发布日期:2011-10-12

「王炼利:“共富”的最大障碍在哪里?」正文

最近在提“共富”,共同富裕。

提起“共富”,人们习惯将注意力集中在收入分配上,即如何分蛋糕上。其实,社会资源是否“社会性拥有”远比蛋糕怎样分要重要得多。

1956年的社会主义改造彻底革了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命,包括生产资料在内的所有社会资源归“公”所有,这个“公有”,是指党“有”、政府“有”,而不是社会“有”,民间“有”。1956年以后,社会的资源社会已经“没有”、民间的资源民间也已经“没有”,党和政府拥有了资源的全部,党才“有”、政府才“有”。

党“有”、政府“有”,这“有”不是指所有权的拥有,而是使用权的拥有。党和政府对社会资源使用权的拥有是无限的、无节制的、无条件的,这种对资源可以使用到无穷大的使用权,体现的已经不单是“使用权利”,而是“使用权力”,除了党和政府的最高领导和党政部门,其他一概无权使用和利用这个国家的资源,私人则不允许拥有任何资源。这里,来自中国人民银行的居民人均储蓄额是最好的证明:在1962年到1972年的十一年里,占总人口82.5%的农业人口人均储蓄额最高2.8元,最低1.7元,平均2.2元,文革结束的1976年,农民的人均储蓄额是4.8元。如要举个具体的例子,我有个亲戚住在浙江山乡以出产优质竹笋闻名的地方,人民公社时期,家里如果来个客人,要半夜到山里去偷掘几支笋来待客送客,在盛产笋的地方吃几支笋要象作贼一样,以往从来都没有听说过。我表姐在1970年春节结婚,结婚那天穿在旧棉衣外的新花布罩衣是向邻居借的,多年后表姐回忆,这件新花布罩衣还借给了另外两个新娘。新娘连一件花布嫁衣都置办不起,这发生在江南鱼米之乡本是不可思议的,当时,人民共和国已经成立了二十周年。

领袖、党以及政府部门拥有的无穷大的“资源使用权力”和“资源使用权利”,远远超出了以往“生产资料私有制”时民间经济力量(包括地主资本家)对生产资料持有的权利总和,也远远超出“家天下”时历代中国皇帝对其坐拥的“天下”所持有的权力权利总和(不谈外国国王了,他们的权力权利与中国皇帝没法比)。中国的皇帝虽然拥有一切资源所有权,却并不能随心所欲地去“使用”资源。除了发生战争,皇帝使用家(国)资源少见有“大手笔”的。要大气魄“指点江山”的皇帝也有,结果总是不妙:修个万里长城断送了秦朝,修条京杭大运河丢了隋朝。以后的朝代就罕见全国性的“重整山河”运动了。近代史上慈禧修颐和园,宫内外都在议论是动用了海军的银子,慈禧光绪特发谕旨声明:“此举为皇帝孝养所关,深宫未忍过拂,况工用所需,悉出节省羡余,未动司农正款,亦属无伤国计。”大白话是:颐和园是修了,那是皇帝孝顺皇阿玛,皇阿玛不忍拂皇帝的好意,修园子动用的钱处处在精打细算,并没有动钱粮税赋“正款”,故“无伤国计”。

不管修颐和园是否动了“正款”、不管是否真的“无伤国计”,以慈禧光绪的九五至尊,还要就修颐和园钱的来源给出说法,如此看来,已经日薄西山气息奄奄的清王朝起码还明白“江山所有者并无权利滥用其‘所有’”的道理,清王朝的朝臣敢对慈禧“是否化了海军的银子修园子”有所议论,说明“奴才”也并非只会说“”了。

大清灭亡民国到来,历史到底有了一个大进步。1913年5月16日,于右任主办的《民立报》登载《参议员质问密借奥款案》的消息,5月17日登载《众议员弹劾政府违法大借款案》的消息,这些真实史料告诉我辈,九十八年前,中华民国议员已经不允许政府在有关国库负担等问题上不通过议会自作主张,“岂容不待议决,骤擅签字乎?”那时中华民国成立才半年,“国情”好像比九十八年后的今天更适合搞民主政治――中华民国政府、中华民国总统总理都必须处于议员监督之下,无权自说自话动用、支配、控制国家资源!

四十一年后,是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人民代表”从社会底层崛起,他们被告知,他们能当上代表,是因为“共产党和毛主席把我们当成宝”,所以,要感谢共产党感谢毛主席;他们被告知,他们是代表翻了身的工人农民在与国家领导坐在一起商量国家大事,这是共产党和毛主席给他们的地位,所以,要感谢共产党感谢毛主席。当时绝大多数来自基层的人民代表虽然文化水平不高,很多人还不识字,但应该肯定,他们是有责任感使命感的。不过他们的责任感使命感表现为:共产党是为人民服务的,毛主席是是人民的大救星,紧跟共产党、听毛主席话就是对人民负责,反之,是对人民犯罪。从那以后,“人民代表”职责从“议员” 职责退化,人民代表将歌颂执政党歌颂人民政府、无条件服从执政党无条件服从人民政府,当成了人民代表的天职――“表决机器”也就不可避免地成为人民代表的宿命。

在二十世纪的中国大陆政治舞台上,“议员”曾经活跃了三十多年,有了“议员”,国家大事就不可能只发出一种声音。所以蒋介石在大陆执政时曾发出了如此的抱怨:“四万万人民就是四万万个西太后,政府随便实施一种策略,不是这个怀疑,就是那个反对,不是这个淆乱黑白,就是那个造谣生事,上下四方都来牵制”,“弟现在当行政院长,不过是一个公仆。。。。。。。如果将责任义务都让仆人来负,主人对他,到处干涉,遇事牵制,用而不信,信而不坚,那么,国家这样大的责任,仆人是负不了的。”这里,蒋委员长说得过了,四万万人民是不可能都来牵制他的,上下四方都来牵制的,其实是议员,包括共产党的议员。要知道,上世纪二十年代以后的国民政府议员中,从来不缺共产党员! 看来,只要有活跃的“议员”在,“最高统帅”就不好当。

1954年的新中国第一次人代会标志着中国从此只有“代表”,没有“议员”――既然只需要“一致举手通过”,还有什么好“议”的――从此中国就只准备发出一种声音了,到了1957年,更是凡不与中央发声保持一致的都被视为异类另类,均遭受到毁灭性的打击。这些异类另类中除了些学生娃,绝大多数都是在国民党主政时期与共产党一起出色地对国民政府进行过监督的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到了无产阶级专政时期,他们不准再监督新政权,不得再发出真正属于“自己的”声音。本来,他们是最有经验最有能力最有资格对新政权实施监督的力量,但这个力量已经不允许“乱说乱动”,于是“只发一种声音”在中国就成了再正常不过的正常态。

最能有效监督新政权的力量事实上被毁灭了,能对国家的所有资源行使使用权的,马上就将这个权力和权利行使到无穷大!1958年春,离实践“反监督”的1957年一年还不到,毛泽东就想当然让钢产量去翻番、想当然号召大办人民公社,让农民砸了锅灶去吃大锅饭、去享受吃饭不要钱的共产主义生活!这些“想当然”要付诸实现,都是要动用资源的!试想想吧,如果不是1957年毁灭了那支监督力量,象全民大炼钢铁、全农村砸锅灶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等等与常识开战的荒唐事怎么可能成为现实?毁灭了那支监督力量,对毛泽东而言,是耳根清净了。他和蒋介石一样,反感厌恶那些“不是这个怀疑,就是那个反对”的恬噪,只是蒋介石没法使得那些恬噪声消失,毛泽东则从源头上将恬噪声给灭了。

不要从个人因素上去寻找蒋介石做不到的毛泽东却做到了的原因。蒋介石做不到,不是他当时不想做,而是在大陆当政时,蒋介石手中掌握的资源太少――一来他从来就没有真正统一过大陆;二来他没有搞“共产”,就不可能集中国家所有资源供自己掌控;三来这个政权多年来处在“战争进行中”。在蒋介石统治中国期间,国民政府统治所需要的实力特别是经济实力是很不够用的,导致蒋介石的那张统治大网既疏又漏,他不可能如愿以偿去消灭他想灭的。而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毛泽东已经通过在农村实现合作化和人民公社化、在城市实行工商业改造、在行政上建立城乡两元户籍制度从而成功控制了中国的所有资源,他还有什么干不成的?请注意, 1956年实现了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后,国家就垄断了所有的社会资源,社会上就没有了资源;而反右、大跃进、大办人民公社、大炼钢铁乃至文化大革命都是发生在国家垄断了所有的社会资源之后!

让我们回过头来做一个假设:如果工商业改造没有进行,社会上还存在着大量私营企业,1958年那样到处造高炉大炼钢铁行不行得通?我认为行不通。如果有大量私营企业存在(请注意,我这里指的是五十年代的私营企业,而不是最近这十几年的私营企业,两个时代的私营企业有着本质的区别),说明社会上还存在大量政府控制不了的资源,政府控制不了,民间就有权控制支配这些资源,民间力量决不可能让自己可控的资源去干诸如“柴禾炼钢”之类的荒唐事情!

让我们回过头来再做一个假设:如果私营报业的公私合营不是早在1953年就全部实现,那么当1957年的人民日报社论《这是为什么》发表以后,民主党派会一点招架余地都没有吗?不可能的!在1950年3月,大陆还有着包括文汇报大公报新民报在内的私营报纸58家,在国民党时代,这些报纸保持了自己的独立性和鲜明的“报纸个性”,是各民主党派争取民主、发出铿锵有力声音的主要阵地, 1957年时民间如果还有这些报业资源在,民主党派是不会在反右中这么落败的。

1953年梁漱溟与毛泽东在全国政协常委扩大会议上的争执,其实就是梁漱溟对新政权的资源分配表示不满。新政权将资源都优先给了城市,农村没有了可利用可生财的资源,农陷入贫困,却又不让往城里跑。毛泽东严厉斥责了故交梁漱溟,已经不是简单的“老虎屁股摸不得”的问题,虽然在公私合营前毛泽东还不能算掌控了全社会所有资源,但这一天的到来已经指日可待,既然能拥有所有资源为什么不能支配所有资源?还轮得到他梁漱溟说三道四?这与十几年后“缔造的就不能指挥啊?”的质问是有异曲同工之妙的!

从三皇五帝到上世纪七十年代,中国历史上没有一个人能拥有象毛泽东那样的对全社会资源的使用支配权!当一个国家的领袖人物能掌控支配全社会的所有资源时,这个国家就灾难来临了,躲避不开的灾难来临了!

几十个补丁的睡衣只是个人的生活习惯,道光皇帝除了龙袍没有补丁外,内衣和家常衣着都打有补丁,这又能怎么样?而道光皇帝哪里能象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领袖拥有对国家资源无穷大的使用权力和使用权利?有了对国家资源无穷大的使用权力和使用权利,才可能在神州大地上一场接一场地搞运动――1956年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运动、1957年整风运动大鸣大放运动和反右运动、1958年人民公社化运动和大炼钢铁运动、1958年“插红旗、拔白旗”运动、1959年庐山会议反右倾运动、1960年农村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1961年整风整社运动、1963年学雷锋运动、1963~1964年城市五反运动、1963~1966年四清运动、1964年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运动、1965年抗美援越运动、1966年文化大革命破四旧运动和大串联运动、1967年造反派全面夺权运动、1967年清查五一六反革命集团运动和“斗私批修”运动、1968年清理阶级队伍运动和工宣队进驻上层建筑运动、1968年开始的上山下乡运动、1970年一打三反运动(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反贪污盗窃、反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1970~1971年亿万军民野营大拉练运动、1970年批陈整风运动、1971年批林整风运动、1973年批林批孔运动和反击右倾回潮运动、1974年评法批儒运动、1975年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和评水浒运动。。。。。。搞运动的密度之大范围之广,举世罕见。而对“运动成本”,从不给个说法――慈禧光绪就修个园子还要给说法呢!

但不给说法才是正常的!

本来,将所有的生产资料从地主资本家这里夺来,是有说法的。这就是要将生产资料由私有变为公有,理想的目标是:生产资料公有了,分配结果就能大家共享。问题在于,生产资料是公有了,但这是“所有权的公有”,使用权却是大大狭隘了的私有――从原先分散在众多民间人士手中的私有,集中到国家领导一个人或若干人手中的私有!这种“所有权的公有、使用权的极端私有”是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特有现象,应该肯定,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第一代领袖并没有打算将极端私有的资源所有权为自己谋私利,他们是准备“在地上实现天国”的理想主义者,毛泽东在二十四五岁在湖南第一师范当学生时,就表现出要通过“为他人谋幸福”达到成全 “精神之个人主义”的雄心壮志,第一代领袖胸中自有着在地上实现天国的蓝图,象实现重工业化、农村成立合作社人民公社、经济上统购统销搞剪刀差、实行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等无论多么不合情理甚至违宪,

上一篇 」 ← 「 返回列表 」 →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