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烈山:不要带血的____!」正文
数年前,产煤大省山西矿难频发时,该省领导慷慨表态:不要带血的煤!
据中国之声报道,龙煤控股集团鹤岗分公司新兴煤矿11・21矿难发生后,黑龙江省长栗战书强调,不能为了经济发展,追求带血的GDP!
鹤岗矿难死108人,伤65人。网民“井底之蛙”赋《闻鹤岗矿难有感》:“纷纷白雪亦当时,伴我鹤岗吟悼诗。生命条条新愤恨,话题郁郁旧年词。”难道不是这样吗?2005年11月,就是这个龙煤集团的下属公司发生七台河矿难,死亡171人。“庸官纵使乌纱落,遗妇何消哀苦思。但愿此成真教训,只为民众不为私!”171人之死没有警醒某些人追求“带血的煤”和“带血的GDP”,108名矿工的死亡定能触动某些人的良知吗?这次鹤岗矿难,国务院调查组认定为责任事故。这期《财经》披露,计划上市的大型国企龙煤集团,突破“责令停产”等多道安监政令,至少截留了2046万安全经费,这又该当何罪?宁肯出事了拿5亿元善后而要截留2046万元安全经费,仅用“心存侥幸”能说得过去吗?
如果高管及他们的子女时常要下井,肯定不会心存这分“侥幸”;如果出了矿难,高管及他们的上司受到了相应的严惩,我相信也不会矿难发生得这么频繁。所谓“带血的煤”,对于私有矿主来说,是带血的财富;所谓“带血的GDP”,就是“带血的发展”,“带血的政绩”!。唐代杜荀鹤有首诗:“去年曾经此县城,县民无口不冤声。今来县宰加朱绂,便是生灵血染成。”如今染红官员乌纱帽的,岂止是矿工的血?多少在“经营城市”和“招商引资”大手笔中,被暴力强拆住房的市民、强征活命田的农民,被严重污染的工厂搞成“癌症村”的村民市民,不正是用他们的血泪成就了当地官长谋“发展”的“政绩”吗?
在人民网上看到转自中国广播网的报道,题为《深圳百余民工疑患尘肺病1人死 劳动局为何不作为》。我搜索了同题材报道,我倾向于相信《中国青年报》今年8月10日报道《湖南百名风钻农民工深圳维权记》给出的说法。这些农民工的情况与河南张海超的“开胸验肺”事件有很大的不同。这些得尘肺病的农民工是值得同情的,深圳市有关方面的态度也是通情达理的:“(民工)徐志辉说,后来的维权结果是,哪怕能找到一张(在深圳的)暂住证、工地出入证、工资单或者是饭卡都可以,但一来农民没有法律意识,从没有刻意留下这些生活记录;二来湖南的风土习俗是病者死亡后会烧掉遗物”;尽管如此,深圳方面“承诺将通过绿色通道特事特办”,视病情给予了民工一定的补偿,虽然金额远远弥补了病人及其家属承受的苦难。
这是一些1990年就到深圳做风钻的农民工。正是他们创造了所谓一天一层楼的“深圳速度”。我现在想说的就是:不要带血的速度!
这些年我们以人为最丰富最便宜本钱、不科学的发展,对于老板来说,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对于官员来讲,就是所谓“速度”,这与1958年“大跃进”的赶超思维没有本质的区别,不过更多了利益考量。以建筑为例,为了“速度”我们不惜降低质量。不要说权钱勾结,在发包、施工、监理、验收各环节偷工减料做假的短命工程,就是合法的建设标准要求也很低,楼房寿命50年,路桥也就是20年吧?看看沙面租界的洋房和中山大学的民国红砖建筑群,我们追求的“速度”对得起谁?什么“楼歪歪”、“楼脆脆”、“楼裂裂”,不都是带血的“速度”吗?
写到这里,想起12月10日媒体关于武广高铁的报道。铁四院武广项目副总工程师曾小林说,武广高铁建设速度快,建成只用了4年半时间,而德国科隆到法兰克福几百公里高铁建设用了七八年;所经三省的喀斯特地质要实现地基零沉降,非常不容易,而高铁路基最重要的就是要控制沉降,最开始,负责设计咨询的德国欧普曼公司建议路基观察两年再做,但是我们的工期不允许,观察半年后没问题再铺设无砟轨道。这样追求“速度”我不敢深想,但愿天佑平安无事。
最后,我想说一句管总的:不要带血的“效率”!
上世纪,我们的发展方针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如今我们必须转变为公平优先,用温家宝总理去年3月的讲话来说,就是“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首要价值”!请想一想,可怜的索讨欠薪的工人被当作反恐演习的“假想敌”,维护公共安全的警察坐在无良资本和贫弱劳工的哪一边?与演习不同,据报道,12月9日四五十个工人到荔湾区一楼盘讨薪时,防暴警察到现场,阻止讨薪者砸物品,而开发商调集来五六十个穿迷彩服的保安,警察看着其中五六个拿铁管追打徒手的工人10多分钟,将工人打伤,其中两人重伤。如此“拉偏架”,还有公正可言吗?这样保护资本的利益而无视工人的基本人权,不正是偏袒资本的“效率优先”观在继续作孽吗?
2009/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