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森:当今中国收入分配中平等与效率的两难困境――出路在于深化政府体制改革

作者:韦森发布日期:2009-01-04

「韦森:当今中国收入分配中平等与效率的两难困境――出路在于深化政府体制改革」正文

不久前,号称“香江(港)第一健笔”的著名专栏作家林行止先生在谈到最近世界粮价上涨的原因时,曾偶然说道,过去数十年来,他自己一直是个自由市场体制的信奉者和弘扬者,然而,当看到现今世界上一些市场垄断者运用太多不公平手段来进行欺诈性活动来抬控粮价的现象时,他希望中国大陆不要彻底走向“资本主义”,并相信“社会主义的确能够维系社会公平”。此言一出,立即在香港业界和大陆媒体引发了不小的震动。此言论曾被香港和国内一些媒体炒作为林行止的“改宗”。

事实果真是如此?许多学者马上对此表示怀疑。譬如,著名学者甘阳就认为,尽管在当今金融全球化过程中“资本的投机性越发明显,资本主义正变得更加‘劣质’”,但是他仍然不认为林行止已经改了宗。香港中文大学的王绍光教授则认为,林行止的“改宗”,只是表面,而实质则是香港社会贫富差距扩大和社会公平愈发失衡给知识分子所带来的思想冲击。

由于近些年来中国大陆的社会财富占有和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拉大,且收入分配不公平问题变得越来越突出,林行止和香港媒体以及学界的这些言论,自然也会在大陆学界和媒体中引起一定的反响。譬如,国内著名中青年学者秋风就认为,应该在当今中国社会的格局中深入讨论公平与效率问题。他还认为,只有建立法治国家,让每个人在法律上实现平等的自由和权利,才能使人们感觉到社会更加公平。

大陆媒体以及学界对林行止的一点偶然议论就有如此大的反响,这实际上从一个侧面反映当今中国正面临着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今天是到了认真思考当今中国的收入分配差距问题与政治体制安排之间关系的时候了。

当今中国人们感到收入分配不公平的原因在哪里?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经济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以可比价格来计算,中国自1978年以来已保持了一个年平均9.8%的GDP增长速率;中国的人均GDP在2007年也已接近2400多美元,在30年的改革开放的过程中人均GDP年均增长速度高达8.2%。然而。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我国的社会财富占有和社会收入分配差距在不断拉大。尤其是自20世纪90年代后,收入分配差距在急剧拉大。这是一个从国家统计局和一些国际组织的各种经济指标中都显示出来的事实,而不仅仅是个人们的感觉问题。譬如,按照国家统计局的数字,在改革开放初期的1980年,中国的基尼系数仅为0.23,到1990年,就增加到0.35;到2000年,中国的基尼系数已攀升到0.42。自2005年以来,来自国内机构和国际组织的数据均表明,中国的基尼系数已在0.47以上,超过美国、俄罗斯,更超过印度的0.36,已经接近拉美国家的平均水平。按照亚洲开发银行2007年的一项研究,收入最高的20%人口的平均收入与收入最低的20%人口的平均收入的比率,中国是 11.37倍,远远高于印度以及印度尼西亚的 5.52倍和菲律宾的9.11倍。另外,按照2007年11月1日《福布斯》中文版发布的2007年中国内地富豪排行榜,上榜的400位中国富豪的财富总和为2800亿美元,比2006年增加了1640亿美元。《福布斯》由此得出结论称,目前中国已经成为全球亿万富豪最多的国家之一。近几年的房地产热和2006年到2007年底中国股市的大幅度上涨,显然又在当今中国社会中进行了一次规模空前的财富再分配过程,使社会财富进一步向富人手中快速积聚。在这样一种财富再分配的过程中,整个社会的贫富差距更进一步拉大,这亦是事实。

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中国的社会财富占有和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拉大,平等与效率的关系问题越来越变成为社会各界人士所关注的社会问题中一个焦点,这就是可以理解的了。很显然,在我国未来的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如果这个问题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不仅会影响到我们国家的社会安定,也会最终制约中国经济的长期增长。

收入分配中的平等、公平、正义与效率

谈到当今中国社会中收入分配不断拉大的问题和趋势时,人们常谈“公平与效率”问题,这实际上是个不甚确切的说法,并往往会造成一定的误识。因为,在国际上一些当代政治哲学、经济学和其它社会科学领域中的文著中,学者们多是从“平等与效率”的关系来讨论问题,而不是讲“公平与效率”。并且,平等、公平以及与之相联系的正义,无论是在英文中,还是在中文中,是密切关联的三个概念,但各自的含义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在当今中国的社会格局中,要讨论“平等与效率”的问题,有必要简单的梳理一下这三个概念的相互关系。

首先,在当代社会科学中,人们所常说的“平等与效率”问题中的“平等”,在英文中为“equality”,其涵义为“the state or quality being equal”,而“equal”的含义比较明确:“相等的”,“相同的”、“平等的”。具体到人们的社会收入分配来说,如果收入分配差距很大,基尼系数很高,或者少数人占有社会的绝大部分财富,人们就会认为收入分配非常不平等,但是,这种格局否是公平和正义的,那则另当别论了。另外,当人们从社会收入分配的角度来谈论“平等”问题时,显然是指作为经济运行结果的一种格局,即与各人和各阶层收入多寡以及与其他个人和阶层进行数量比较而言的一种均等状态,并实际上含有人们在社会收入分配中同等份额的意思。当然,平等,并不仅仅意味着财富占有和收入分配中的“平均”。譬如,当人们谈到“机会平等”时,实际上是指“权利平等”,而不是指财富占有和收入分配多寡上的均等。

其次,所谓“公平”,在英文中是“fairness”,其涵义是“treating people equally without favouritism or discrimination”。由此看来,当人们说要“公平”时,不能在权利和机会选择中区别和差别待人,要“一视同仁”,即任何个人在社会和市场选择中均秉有同样的权利。社会选择理论中人们常说的“机会平等”,恰恰是在这种意义上讲的。从这个意义上,公平与平等又是等价的,或者说平等是公平的一个核心价值标准。

第三,人们所常说的“正义”,在英文中为“justice”。这个词有时亦被翻译为“公正”。它在英文中的含义主要是“the quality of being morally right, fair and reasonable”。从辞义上来看,正义或公正,显然与“公平”相关,但二者显然又有些细微的区别。非公平的,显然不是正义的或公正的。但是,当人们谈到“正义”时,有更强的法学和伦理学中的价值判断的成份在其中,且较多地是指在制定和遵守规则方面以及在运用法律和决策程序以及过程上的公平。在经济学以及政治哲学的意义上,“正义”又可分为“分配正义”和“交换正义”。从微观经济运行层面上来说,正义的原则则表现得更为具体。如果在市场交易中有人欺行霸市,囤积居奇,缺斤短两,或假冒伪劣,显然有违公平原则,也是非正义的。在金融市场中的内幕人交易,制造虚假信息,或如林行止所言的一些大的财团和金融机构利用手中的财力和市场力量来人为抬高和操控粮食与石油市场上的价格,也显然是非正义的,这当然也有违公平交易的原则。

理解了“平等”、“公平”与“正义”的关联与区别,我们就会知道,人们平时所言的“公平与效率”的说法,并不甚确切,且在很大程度上来说是个误识。因为,就市场经济体制而言,公平与效率,更本就不矛盾;二者之间,也不存在任何“两难冲突”(tradeoff)。道理说来简单:只有达致机会均等和权利平等了,一个市场经济才会良序运作,才会在长时期中有效率。同样,效率与正义,也并不矛盾,恰恰相反 二者是相辅相成的:正义,尤其是确保市场运行的法律规则、法律制度以及司法程序的公正和正义,是确保市场运行效率的一个重要制度保障。只有在法律和司法正义的保障下,市场才能良序运作,才能有效率。

如果说公平、正义均与效率完全兼容,那么,所谓的“平等与效率”两难选择,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有条件的。从一个方面来看,如果一个社会的制度安排和政策选择过于强调资源的平等分享,收入分配以需求为基础,以及结果平等,从而导致的结果是社会收入分配太过份额均等,那么,可能就会产生人们参与市场分工和交易以及创业经营的激励不足的问题。对于平等与效率这种两难冲突,美国著名经济学家亚瑟・奥肯(Arthur M. Okun)曾在1962年出版的一本名著《平等与效率》中做了非常深入的探讨。照奥肯看来,平等与效率之间存在着替代关系:为了效率,就要牺牲某些平等,为了平等,也要牺牲某些效率。因为,照奥肯看来,对效率的追求不可避免地产生出各种不平等,对追求平等的追求也会对人们的工作积极性、储蓄和投资意向产生消极影响。由此奥肯认为,“在平等与效率之间,社会面临着某种选择”。

另一方面,如果社会的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尤其是由于机会不均等而造成社会收入分配中基尼系数太高,或者社会财富的绝大部分集中在少数人手中,也会对一个社会的长期经济增长产生两个方面的效率影响:其一,由于富人过富和穷人太穷,就会出现“富人有钱无处花(消费),穷人没钱花或有钱不敢花”的情形,从而导致一国消费需求不足和长期经济增长乏力,―― 这正是拉美国家在20世纪80年代后的情形。前些年,在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内需一直疲软,这也是其中的一个主要原因。其二,收入差距过大,尤其是机会不平等所造成的收入差距过大,会造成低收入群体的不满,从而加剧社会冲突,如游行、罢工,动乱,甚至暴乱或革命。从后一个方面来看,若能在长期的经济发展中保持比较平等的收入分配,并不会对效率产生负面影响,反而可能导致市场运行稳定,从而保持一个国家的长治久安,最终增进社会效率。就此而言,与其强调平等与效率之间存在某种两难选择,或言平等有减损效率的一面,倒不如反过来说,因为社会收入的极度不平等会破坏效率,应该在制度安排上做些文章,尽可能地做到机会均等,并使富人不能无限制的任意聚敛社会财富,并尽可能的提高低收入阶层的福利,以实现社会收入分配尽可能平等的经济增长,从而提高经济运行的整体和长期效率。

限制政府公权力和官员的行政自由裁量权是改进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平与效率问题的必由之路

理解了平等、公平、正义与效率之间的关系,就会理解当今中国社会中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可能的经济与社会影响了,也就能大致知道,要改善当今中国的收入分配状况,非得进一步深化市场化改革,并尽早启动政府体制改革。

改革开放30年来,尤其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社会内部的收入分配差距急剧扩大,其表现结果是收入分配的“不平等”,但实质的问题却是社会成员在财富创造和参与市场的机会上的实际上的不公平,因而,说到底,当今中国的主要社会问题,不仅仅是财富占有和社会收入分配上的不均问题,而是个不公平,甚至缺乏公正和正义的问题。毋庸讳言,在前些年的市场化改革过程中,由于政府体制改革不到位,政府的公权力实际上不受任何约束,政府官员的行政自由裁量权模糊,加上近十几年政府财政收入增长速率大都双倍于GDP的增长,以至于政府手中所掌握的财力越来越大。在另一方面,由于各级政府财政支出不透明,政府如何花钱在实际上不受人大代表的制约,这就为一些政府官员的权力寻租创造了极好的空间、机会和可能。结果就导致在当今中国的富人阶层中,政府官员的子女及其亲属占了其中的绝大多数。这一事实鲜明地暴露出我们的政治体制与现代市场经济运行显然还不匹配。因此,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和七届二中全会的精神,尽快启动政治体制改革,建立现代民主政治,已势在必然,且已经到了一个刻不容缓的时候了。

然而,尽管当今中国社会中收入分配差距已经到了一个非得要解决的重大社会问题时候了,但是,要解决这个问题,在目前却似乎不能采取停止市场化改革甚至走回头路的办法,更不宜采取计划经济时代的一些做法来“维系社会公平”。如果是这样的话,不仅不能达致公平和正义的社会目标,而且会极大地破坏效率。另外,我们还必须认识到,在政府通过用某种转移支付的政策措施来减少社会收入分配中的不平等现象,往往还会产生某种奥肯所见的那种“漏桶现象”(the leaked barrel effect):在通过对富裕家庭征税来资助贫困家庭时,在转移支付过程总要经过一系列中间环节,总要花费某种行政成本等。这就是所谓的政府在贯彻平等政策过程中跑、冒、滴、漏的效率损失。当然,尽管在政府贯彻其旨在追求平等的转移支付政策过程中存在这种所谓的“漏桶现象”,但在一个社会的财富占有和收入分配差距已经很大的情况下,政府采取一定的高收入累进税制,并在另一方面则补贴低收入家庭,则是必要的,也是必需的。

概言之,在当今中国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社会收入差距拉大的问题,并不完全是市场自发竞争的结果,而在很大程度上与政府深陷在市场中,不但着掌控社会的绝大部分资源,而且直接参与、干预和操控市场运行的现行制度安排有关。加之,由于政府征税的公权力和和财政支出方面的行政自由裁量权实际上不受任何制约,这就为在民主政治体制不健全的条件下政府官员的权力寻租创造了极好的历史契机。由此来看,在短短的一、二十年的改革过程中在社会财富占有上和收入分配中差距中急剧拉大,恰恰说明我们的改革还远远没有到位,还有待于深化改革,尤其是政治体制改革,而不能把它归完全结为市场化改革本身。

从政治学上来说,且古今中外的历史经验也证明,任何政府公权力一旦产生,均会有一种自我扩张的内在冲动。在缺乏民主政治制约和良序运作的法律制度的情况下,政府公务员的权力寻租、以权谋私和权钱交易,既会造成社会财富创造中机会上的不公平,也自然会导致社会收入的不平等,并最终会影响一个社会长期经济增长的效率。因此,在总结我国30年改革开放的经验和问题时,在当今中国社会面临着何去何从的重大历史选择的关口,重温美国一位著名经济学家阿瑟・奥肯(Arthur M. Okun)于1962年出版的一本名著《平等与效率》中的两段句话,也许在今天仍能给我们一些有益的启示:“市场经济有助于保护政治权利,以抗衡国家的侵犯。私有制和私人决策约束了政府的权力――或更准确地说,约束了政府决策者的权力――以及由此而来的侵犯权利范围的能力”。“市场需要一定的位置,而且市场也需要受到约束。必须给市场以足够的活动范围,来让其完成其所能胜任的许多事情”。

也许林行止先生今天还仍然能同意奥肯的这些论断?

2008-7-27谨识于沪上复旦园

本文《望・东方周刊》2008年第40-41期第86-8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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