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里德曼:贫穷的减轻

作者:弗里德曼发布日期:2009-02-21

「弗里德曼:贫穷的减轻」正文

从绝对的意义来说,在过去两个世纪里西方国家所经历的非凡的经济增长和自由企业的利益的广泛分配大大减少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贫穷的程度。但是,在部分意义上,贫穷是一个相对的问题,甚至在这些国家里,显然存在着很多人生活于我们中的一些人所认为的这种贫穷之中。

一个解决途径,而在许多方面还是最理想的途径便是私人慈善事业。值得注意的是:在自由放任主义的全盛时期,即:英国和美国十九世纪之中期和晚期,我们能看到私人慈善机构和组织的急剧增加。政府福利活动扩展的主要代价之一便是私人慈善活动的相应下降。

人们可能争辩,私人慈善机构是不够的,因为,从其中获得利益的人不是那些向慈善机关捐赠的人――再一次构成一种邻近影响。当我看到贫困,我感到不快;由于它的减少我得到好处;但是,不管是我还是别的人为了减少贫困而支付费用,我都得到相同的好处;因此,我部分地获得了其他人慈善行为的好处。用不同的话来说,我们大家可能都愿意帮助救济贫困,假使其他人也是如此的话。如果没有这种担保,那末,我们可能不愿意捐赠出同样的数量。在小的集体里,公共的压力甚至在私人的慈善事业中也能足以实现上述保证。在逐渐成为我们社会的主要形式的大的非个人集体里,要想做到这一点困难得多。

假设象我那样,我们接受了这种道理,把它当作为政府采取行动来减少贫穷的理由,这好象在社会中的每个人生活水平之下规定了一个最低限度。现在,仍然留下的问题是规定的高低究竟是多少以及如何去规定它。我看不出决定“高低为多少”的办法,除非根据我们――我的意思指我们大部分人――愿意为此目的而施加于自己的赋税数量。“如何去规定”的问题具有较大的推测的余地。

有两件事情似乎是清楚的。首先,假使目的是减少贫困,那末,我们应该有一个旨在于帮助贫苦人的方案。我们有各种理由来帮助恰好是一个农民的穷人;帮助的原因不是因为他是农民,而是因为他贫穷。这就是说,该方案的目的应该是帮助作为一般人的人,而不是作为特殊职业集团中的人、或不同年龄的集团中的人、或某种工资率的集团中的人、或劳动组织或行业成员中的人。这是农业方案、一般老年人的救济金、最低工资法、偏袒工会的法律、关税、某种工种或职业领取执照的规定等等似乎无穷尽的事例中的一个缺点。第二,只要有可能,该方案在通过市场发生作用时,应该不妨碍市场正常状态或不阻碍它的正常作用。这是农产品价格支持、最低工资法、关税以及类似事项的一个缺点。

从纯粹的执行机制的理由上看,应该建设的安排是一种负所得税。按照联邦所得税的规定,我们现在每人收入 600美元可以不纳税(加上最低限度10% 的统一扣除)。假使一人得到100美元应纳税的收入,即:超过免税和扣除的100美元收入,那末,他得纳税。按照负所得税的建议,假使他的应纳税的收入为负数值的100美元,即:比免税加上扣除的总额少100美元,那末,他得纳付负数值的税,也就是,得到一笔津贴。例如,假使津贴的比例是50%,那末,他将获得50美元。假使他一点也没有收入,并且为了简单化起见,没有扣除额,而税率仍然不变,那末,他将获得3O0美元。假使他有扣除,他可能获得的比这个数量还要多。例如,医疗费用,从而,甚至在减去免税额以前,他的收入减去扣除以后是负数。津贴的百分比当然可以是累进的,正象超出免税额的税率那样。以这种方式,可以规定一个任何人的净收入(现在的定义包括津贴在内)都不会低于这一最低限度――在上述简单的例子中是每人300美元。规定具体的最低限度将取决于社会是否有负担的能力。

这一安排具有明确的好处。它是专门针对贫穷问题的。它向个人提供最有用的形式的帮助,即:现金。它是一般性的,从而能代替现在已经实施的很多的特殊措施。它明白地表示出社会所负担的费用。它在市场之外发生作用。象任何其他缓和贫穷的措施那样,它减少那些被帮助的人的帮助他们自己的动机,但是,它并没有完全消除那种动机,正象任何对收入津贴到某一固定的最低额的制度一样。额外赚取的一美元收入总是意味着更多的可以使用的款项。

毫无疑问,会有行政管理问题,但在我看来,这些问题似乎是一种次要的缺点,如果它们能被算作为缺点的话。这个制度能够配合我们目前所得税制度,并能与之连在一起加以管理。目前的税收制度包括大部分得到收入的人,把所有的得到收入的人都包括在其中必然会作为副产品而改善目前所得税的作用。更为重要的是:假使它能付诸实施来代替目前指向同一目标的那些乱七八糟的措施,那末,整个行政管理的工作肯定会减轻。

几个简单的计算结果也表明:这个建议在费用方面远为要小,更不用说它所牵涉到的政府干预的程度少于我们目前所采用的一系列的福利措施。在另外一个意义上,这些计算结果可以被用来表明:作为帮助穷人的措施而论,我们目前的措施是多么的浪费。

1961年,政府在直接的福利和各项方案上的开支大致为330亿美无(联邦、州和地区)包括:对老年人的援助、社会保险金额的支付、对不能独立生活儿童的援助、一般性的援助、农产品价格支持方案、公共房屋,等等。在进行计算时,就排除了对退伍军人的照顾。我也没有计入下列措施的直接和间接的费用,如最低工资法、关税、执照规定,等等,以及没有计入公共卫生活动、州和地方在医院、精神病院以及类似的方面所花费的费用。

在美国大约有57,000,000个消费单位(独自生活的个人和家庭)。如果把1961年的330亿美元的开支以单纯的现款津贴发放,那末,就可以发给最低收入的10% 的消费单位。每单位几乎为6000美元。这种津贴将会提高它们的收入,使它超过美国所有单位的平均数。换言之,这些开支将会向最低收入的20% 的消费单位发放每单位几乎为3,000美元的津贴。即使我们同意新政派人士喜欢称之为三分之一的人营养不好、住房不好和衣着不好的说法,1961年的开支也会向每个消费单位发放几乎为2,000美元的津贴。这个数字大致是经过物价水平调整以后的三十年代中期三分之二高薪和三分之一低薪的收入阶层之间的差距。今天,经过物价水平调整以后,少于八分之一的消费单位具有象三十年代中期最低三分之一人那样的收入。

显然,所有这一切都是一个比“减轻贫穷”的字眼所能容许的要远为奢华的方案,即使我们以相当松散的意义解释这个名词的话。如果执行一个补充收入最低的20% 消费单位的收入的方案,使它们的收入达到比它们高的收入的最低水平,那末,该方案的费用少于我们现在花费的一半。

所建议的负所得税的主要缺点是它的政治含意。它建立了一种制度,在这个制度下,对某些人施加赋税来津贴其他人。可以设想,这些其他人是有选举权的。总是会存在着那种危险,即:它不是成为绝大多数人愿意给他们自己施加赋税来帮助不幸的少数的安排,而是相反地被转变为一种大多数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在不同意的少数人身上施加的赋税。由于这一建议使这个过程如此明确,上述危险或许要大于其他措施的危险。除非依赖于选民的自我克制和良好愿望,我看不出这个问题的解决办法。

1914年迪赛在一个相应的问题――英国的老年退休金――上写道:“有见识的和仁慈的人很可能要问自己,英国作为一个整体是否会从制订一个法令中得到好地该法令规定;以老年退休金的形式来领取贫穷救济并不和保持选举议员的权利发生冲突。”

关于迪赛的问题,从英国的经验所得到的结论到目前为止必须认为是不肯定的。英国确实是走向普选权,而并没有取消领取养老金的人或其他接受国家援助的人的选举权利。也存在着为了其他人的利益而对一部分人的赋税的大量增加。这些税收肯定可以被看作为阻碍了英国经济的发展,因此,甚至于对那些把自己看作是接受救济的人的大多数也并没有好处。但是,这些措施至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毁坏英国的自由或它的主要为资本主义的制度。更为重要的是:出现了选民们想逆转潮流和实施自我克制的一些迹象。的意志来尽量发挥他的能力和机会,只要他不妨碍别人进行同样的活动的话。在一种意义上,这意味着对人与人之间平等的信念;在另一种意义上,意味着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信念。每个人都有得到自由的平等权利。这是一个重要和基本的权利正是因为人们是不相同的;因为,一个人会比另一个人愿意用他的自由来做不同的事情,而在这个过程中,他能够比另一个人对许多生活于其中的社会的一般文化作出更多的贡献。

因此,自由主义者在一方面会严格区别均等权利和均等机会,而另一方面,严格区别物质的均等或成果的均等。他可能欢迎自由社会迄今比任何其他社会趋于具有更多的物质的均等这一事实。但是,他会把它看作为自由社会的合乎理想的副产品之一,而不是它存在的主要理由。他将欢迎既促进自由又促进均等的措施――如消除垄断权力和改善市场运转的措施。他将把旨在于帮助较不幸的人的私人慈善行为看作为正确使用自由的一个例子。他可能赞成国家对改善贫穷而采取的行动看作为社会大多数人能达到一个共同目标的一个比较有效的方法。然而,他这样做时会感到遗憾,因为,必须使用强制的手段来代替自愿的手段。

均等主义者也会走得这样远。但是他会走得更远。他会为取自某些人来给与其他人的行动进行辩护,不把这一行动当作为“某些人”能够达到他们所想要达到的目标的一个比较有效的方法,而是把“公正”当作为辩护的理由。在这一点上,均等显然与自由发生冲突。我们必须加以选择。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不可能既是均等主义者,又是自由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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