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天启:改变研究思路,把握《资本论》精髓

作者:冒天启发布日期:2007-12-16

「冒天启:改变研究思路,把握《资本论》精髓」正文

提要:

演讲认为:《资本论》一、二、三卷,从整体上论述了恩格斯的价值理论,马克思的价值概念抽象了价格竞争,是一种分析工具;《资本论》一卷的结论不具有普遍意义;十月革命的历史资料;伯恩斯坦对恩格斯价值理论的解释;孙冶方的最小最大。演讲还认为:《资本论》从生产、流通、分配多环节论述了一种所有制的性质,不能简单的从生产资料归谁占有就去判断所有制的性质;马克思的所有制理论解释了一种社会制度为什么变革,并不能回答既定制度下如何更有效率,因此要整合所有制/产权理论。

关键词:

费用与效用的关系、最小最大、所有与占有、所有制/产权

在座的诸位都是长期从事《资本论》教学与研究的专家学者,我想借助这次《资本论》年会的平台,用《资本论》的专业语言,就《资本论》的学习与研究,交流一些心得体会。

在学界谈《资本论》,论翻译,不能不讲王亚南、侯外庐;论研究,不能不讲孙冶方。我国40、50年代出生的经济学工作者,其经济学的知识背景基本上都是《资本论》。但由于各自学习、研究《资本论》的方法不同,由此不同的人也可能会对《资本论》的理解、把握以至在对实际问题的解决、解释上有比较大的差别。60代初,我进了大学的经济系开始学习经济学理论,适逢贯彻高教60条,大一,《资本论》就是我们的必修专业课。但那时,对于一个18、9岁的年轻人来说,缺乏社会阅历,虽然认认真真的读了《资本论》,记住了“劳动二重性”、“剥夺者被剥夺”等条条,但《资本论》究竟讲了些什么?特别是与社会现实相比较,总觉得不甚了了。70年代末,经历了中国社会近十年的“大动荡”,有机会在孙冶方身边工作和学习,孙冶方很重视《资本论》,但他研究《资本论》的方法却与众不同,他强调要学习《资本论》的体系,要从资本主义的个体属性中把握社会化大生产的共同特征,挖掘如何以最小的劳动耗费取得最大的有用效果的经济思想。以他自己对《资本论》的理解,从对个性的理解转换为对共性的把握,研究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资本论》,实际上又是人类如何以最小的劳动耗费创造最大有用效果的思想库。这样,我们就可以将《资本论》转换为《价值论》,以《价值论》为红线,改造斯大林模式的传统经济学教科书。我随着他的思路重新学习了《资本论》,这一点,我曾专门写过一篇随笔:《在孙冶方身边重读<资本论>》,发表在《经济学家茶座》第22辑上。现在想起来,通过重新学习,感受最深的主要是价值和所有制理论,这对于研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许多实际问题都非常有益,这里,我想围绕着这两个问题讲讲我的体会:

一,我们通常都把价值理解为资本对劳动的剥削,但通过对《资本论》的重新学习,有了另一种理解:资本对劳动的剥削仅仅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实际上,劳动者在维持劳动力再生产的界限内还总是依附于资本。资本与劳动的有效和谐结合,构成一种费用,价值是费用与效用的关系。

孙冶方最有学术价值的理论是他的价值论,但他所讲的价值并不是我们通常意义上所理解的商品价值,而是适用于社会化大生产的非商品价值即产品价值。 1959年8月,他写了《论价值》一文,发表在1959年第9期《经济研究》上。在这篇文章中,孙冶方提出:对现在流行的经济学教科书必须加以改造,应该按《资本论》的顺序来编写经济学教科书,把恩格斯“价值是费用和效用的关系”的理论贯串于各篇各章,并为此设计了著作的写作纲要。纲要按照《资本论》的叙述层次,以全民所有制的产品为出发点,以价值即以最小的劳动耗费取得最大的有用效果为贯穿全书的红线,渗透于各章节灵魂,分析生产过程、流通过程、社会再生产总过程,从而揭示社会主义经济的内在运行规律。我用很长时间细细品味了孙冶方的这种独特研究思路,渐渐尝出了经济学的科学味道。在当时的政治环境下,孙冶方长篇大论恩格斯“价值是费用和效用的关系”的理论,强调政治经济学要以最小的劳动耗费取得最大的经济效果为红线,而不要将经济学政治化,这帮助我改变了学习《资本论》的方法:不要在建设时期去人为的界定《资本论》的社会属性甚至赋予它另外的政治含义,而是要在社会化大生产的意义上,研究资本背后的价值含义。有了这样的理解,马克思的《资本论》实际上成了新时期的《价值论》。这样,我以一个新的视角读书,在一个新的高度,重新把握了马克思《资本论》中最重要的理论即价值理论。我觉得,一个搞经济学研究的人,如若能够从社会大生产的意义上挖掘《资本论》深层的思想,不要给资本附以什么政治含义,在费用与效用的比较中去理解价值,经济学的思维都会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者与资本的矛盾关系的分析批判中,创建了劳动价值理论。这个理论强调商品的价值是由劳动者的劳动所创造的,商品价值是人类一般劳动的凝结。马克思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建立了剩余价值论,从价值到剩余价值,从剩余价值到利润,从利润到平均利润、生产价格的分析,合乎逻辑的指出:雇佣工人即劳动者是创造价值的主体,劳动者的劳动才是价值的源泉,而资本家则作为剥削者并不参与劳动过程,而只是单纯凭借对资本的所有权,不劳而获地拥有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在这个经济过程中,劳动者一无所有,是纯粹的无产者;资本家不参加劳动过程,他在价值形成过程中所耗费的体力与脑力,不过要“进行剥削亲自花费必要气力”;还有更重要的一点是,这里不存在价格的波动。《资本论》,特别是第一卷,通过劳动价值理论对资本如何剥削劳动,如何以最少的费用投入取得最多的剩余价值作了最充分而又生动的阐述。

但与此相同,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相并行,还有恩格斯对价值理论的阐述。1843年,恩格斯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对李嘉图与萨伊的价值论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在批判他们各自的价值论的弊端中,提出了自己的价值理论。李嘉图认为:价值是由生产费用决定的。恩格斯批驳说:如果生产费用决定价值,那岂不是说生产水平越低、投入的生产费用越多,价值就越大吗?李嘉图回答说:无用劳动是没有结果的,也是没有效用的,因此,没有效用的劳动不会形成价值。萨伊认为:物品的价值是由效用决定的。恩格斯反驳说:如果效用决定价值,那岂不是说生活品的价值要比奢侈品的价值高吗?萨伊回答说:不,黄金的价值决不会比低于小麦的价值,因为生产黄金的费用要高,所以,效用是一种存在。恩格斯挖苦他们两人说,你们的价值理论实际上都回到了对方。因此,恩格斯说:“价值是生产费用对效用的关系。价值首先是用来解决某种物品是否应该生产的问题,即这种物品的效用是否能抵偿生产费用的问题。只有这个问题解决之后才谈得上运用价值来交换的问题。如果两种物品的生产费用相等,那么效用就是确定它们的比较价值的决定因素。”恩格斯接着还说:在未来社会中,“价值这个概念实际上就会愈来愈只用于解决生产的问题,而这也是它真正的活动范围”[1]。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与恩格斯的费用对效用关系的价值理论是否一致,这在研究《资本论》中长期存在着争论,缘由是苏联编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对恩格斯的上述论述加了一个注,说那时的恩格斯才23岁,很不成熟,还没有脱离道德的观念,受到人道主义的束缚,他不可能给价值理论以科学的定义。这引发了我国思想界长期对恩格斯的这个观点持否定态度,从50年代中期到现在,这个争论一直存在。但如果我们系统的去阅读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就会发现马克思对恩格斯有关“价值是生产费用对效用的关系”的理论是十分赞赏的,1868年1月8日,他给恩格斯的信中说:由于我采取了抽象的研究方法,直接的价值规定,在现实社会中,实际作用是很小的,甚至是找不到的。(价值)“通过价格的变动来实现,那么事情就始终向你在 《德法年鉴》中已经十分正确的说过的那样。”[2]所谓“十分正确的说过”,就是指恩格斯发表在《德法年鉴》上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价值是生产费用对效用的关系”的说法。要研究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切切不要忽视了马克思的这段论述,因为他告诉我们:一,《资本论》的写作采取了抽象法,他在研究价值规定时舍象了价格变动;二、舍象了价格变动而所讲的价值,在现实生活中找不到;三、通过价格变动所实现的价值,是费用与效用的比较关系。我要特别强调的是,恩格斯在1895年逝世前半年再版《反杜林论》时,将这一观点与《资本论》一、二、三卷联系起来,重申说:(价值是生产费用对效用的关系)观点,“ 我在1844年已经说过了。但是,可以看到,这一见解的科学论证,只是由于马克思的《资本论》方才成为可能。”[3]恩格斯在病逝前重申自己对价值概念的论述,足见这一思想的极端重要性。

我在这里所引述的“条条”,决不是什么片言只语,而是马克思本人对自己撰写《资本论》所遵循的方法论的解释。由于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研究的价值概念中,抽象了价格、竞争、供求等因素,因此,这里的价值,是对资本剥削劳动进行分析的一种方法、一种工具,用马克思的话来说,这在现实中是找不到的。马克思的研究方法虽然是抽象法,但它对研究成果的表述却是穿衣法,将现实生活中各种现象一件件的加进去,因此,我们在阅读《资本论》时,一定要把握马克思在研究问题时,在什么地方抽象了现实中的什么事实!也一定要把握马克思在叙述问题时,在什么地方又加进了现实中的什么事实!正如我们在阅读《资本论》的二、三卷时,随着马克思叙述的逐步展开,资本主义的各种现象也才逐步展现,只有读完了三卷,再加上《剩余价值学说史》,我们才看到了一个完完整整的现实的资本主义社会,由此,我们也才能真正的懂得价值为什么是生产费用对效用的关系。所以,恩格斯的“价值是生产费用对效用的关系”的理论,是引入了市场价格机制,以市场经济的运行实践为基础来透视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实质,实实在在的描述了社会各个阶层的经济利益。二者是完全相通的。

通常我们对《资本论》的把握,如果我没有判断错,基本上是停留在第一卷,甚至是前25章,以为《资本论》唯一的结论就是“剥夺者被剥夺“。那么《资本论》中的“剥夺者被剥夺”的结论是否具有普遍意义呢?这一点马克思对此有过明确的说明。

19世纪80年代,俄国的马克思主义小组即即普列汉诺夫组织的“劳动解放社”在学习《资本论》时,联系俄国当时还普遍存在的农村公社问题及由此产生的对俄国革命进程发生了争论,小组有一位成员在1881年2月16日直接给马克思写信请教,信中还特别提到:你在《资本论》中所讲的历史必然性,是否适合世界各国?马克思收到信后对俄国的社会经济情况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先后写了四份复信的手稿,1881年3月8日复信说:我在〈资本论〉中所讲的对农民的剥夺,以及必然发生的剥夺者被剥夺“这一运动的‘历史必然性’明确的限于西欧各国,而并不适应于落后的东方国家”[4]。马克思在写这封信时,曾详细地研究了19世纪时期俄国农村公社问题。他认为:俄国的农村公社有自己的特点,一方面,土地归公社所有,但定期给公社成员之间进行耕种,这种公社所有制保持了公社的相对稳定;但另一方面房屋、农具等生活资料归公社成员所有。农民习惯劳动组合。这在西欧资本主义市场已经得到发展,世界市场已经形成的条件下,很容易从小土地耕种过渡到集体耕种,把资本主义的先进成果运用到村社内部,通过合作的道路建立集体所有制,建立起集体生产和集体占有为主要形式的社会主义[5].

就此看法,恩格斯更为明确。1894年,《恩格斯论俄国》的俄文译本在公开发行,恩格斯为这本小册子写了一篇跋,直接了当地回答了这样一个问题,即能不能利用“村社制”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说:“唯一可能的答复是:假如俄国革命将成为西方无产阶级革命的信号而双方互相补充的话,那么现今的俄国公共所有制便能成为共产主义发展的起点。”同时强调:“这方面必不可少的条件是:由目前还是资本主义的西方做出榜样和积极支持。”明确的指出了落后国家通向社会主义的特殊性,预见了像俄国这样的经济落后的国家如果没有西方无产阶级革命的呼应和支持的话,不可能直接过渡到共产主。

因此,《资本论》一卷的结论,并不具有普遍的意义。

我这里重复马克思、恩格斯对俄国革命的看法,似乎不得不简单谈谈十月革命历史事件的真实性问题。20世纪90年代,俄罗斯档案面向公众开放,为我们更多的了解俄罗斯有关历史事件,提供了更多鲜活的材料。过去,我们对十月革命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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