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柳钦:低碳经济:国外发展的动向及中国的选择

作者:陈柳钦发布日期:2010-07-19

「陈柳钦:低碳经济:国外发展的动向及中国的选择」正文

【摘 要】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低碳经济是人类社会的一大进步,国外已采取多种措施发展低碳经济。发展低碳经济,是中国做负责的大国、实现和平崛起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关键词】低碳经济;国外发展动向;中国选择

一、低碳经济的兴起

冰川融化、海平面上升、生态系统退化、自然灾害频发等大量事实表明,全球气候变暖的后果将触及粮食、水资源、能源、生态以及公共安全,甚至直接威胁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在气候变暖已经成为全人类威胁的今天,我们正在没有选择的走向“低碳经济”。低碳经济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经济模式,是人类社会继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的又一次重大进步。低碳经济实质是能源高效利用、清洁能源开发、追求绿色GDP的问题,核心是能源技术和减排技术创新、产业结构和制度创新以及人类生存发展观念的根本性转变。低碳经济包括低碳发展、低碳产业、低碳技术和低碳生活等经济形态,是指在不影响经济发展的前提下,通过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降低能源和资源消耗,尽可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温室气体和污染物的排放,实现减缓气候变化的目标,促进人类的可持续发展。人类能源利用的发展轨迹,就是一个从高碳时代逐步走向低碳时代的过程。从第一代能源薪柴,到第二代能源煤炭,再到第三代能源石油、天然气和核能,就是从不清洁到清洁、从低效到高效、从不可持续走向可持续、从高碳经济走向低碳经济的过程。发展低碳经济是一场涉及生产模式、生活方式、加之观念和国家权益的全球性革命。

“低碳经济”提出的大背景包括:(1)全球气候变暖对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严峻挑战。随着全球人口和经济规模的不断增长,能源使用带来的环境问题及其诱因不断地为人们所认识,不止是烟雾、光化学烟雾和酸雨等的危害,大气中二氧化碳(CO2)浓度升高带来的全球气候变化业已被确认为不争的事实。由于人为排放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引起了全球气候变暖,反过来又影响到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降低碳排放强度就成为保护我们共同的地球的客观需要;(2)过多过滥、粗放式地使用资源,单位能耗与单位资源耗量过高,资源枯竭进一步加深。从世界能源储量看,化石能源还可以开采利用较长时间。如在现有技术经济水平和开采强度下,煤炭可以用200多年,石油可以用40多年;海水中的氢能则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未来资源。尽管如此,我们也应看到,人类使用化石能源的经济成本越来越高,技术要求越来越强。因此,发达国家把应对气候变化的重点放在节能、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电动汽车等领域的技术开发上,正是出于对能源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考虑。研究开发第三代核电技术、节能技术、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技术、氢能技术、电动汽车等,成为发达国家加大投入的领域;(3)发达国家迈过了以使用高碳能源为主要动力的发展阶段。换句话说,保持发达国家现有福利水平,可以不依赖高碳能源,特别是煤炭的生产和消费了。从工业化进程看,英国、美国等国家在20世纪就完成了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历史任务,或者说走过了大量消耗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的发展阶段。这些国家在后工业化阶段,生产的目的主要是满足人们的生活需求,除小汽车需要消费油品外,吃饭、住房等可以不依赖高碳能源的生产和消费。在上述背景下,“碳足迹”、“低碳经济”、“低碳技术”、“低碳发展”、“低碳生活方式”、“低碳社会”、“低碳城市”、“低碳世界”等一系列新概念、新政策应运而生。而能源与经济以至价值观实行大变革的结果,可能将为逐步迈向生态文明走出一条新路,即摈弃20世纪的传统增长模式,直接应用新世纪的创新技术与创新机制,通过低碳经济模式与低碳生活方式,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

低碳经济作为一种新经济模式,包含三方面的内涵:(1)低碳经济是相对于高碳经济而言的,是相对于基于无约束的碳密集能源生产方式和能源消费方式的高碳经济而言的。因此,发展低碳经济的关键在于降低单位能源消费量的碳排放量(即碳强度),通过碳捕捉、碳封存、碳蓄积降低能源消费的碳强度,控制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增长速度;(2)低碳经济是相对于新能源而言的,是相对于基于化石能源的经济发展模式而言的。因此,发展低碳经济的关键在于促进经济增长与由能源消费引发的碳排放“脱钩”,实现经济与碳排放错位增长(碳排放低增长、零增长乃至负增长),通过能源替代、发展低碳能源和无碳能源控制经济体的碳排放弹性,并最终实现经济增长的碳脱钩;[1](P34-36)(3)低碳经济是相对于人为碳通量而言的,是一种为解决人为碳通量增加引发的地球生态圈碳失衡而实施的人类自救行为。因此,发展低碳经济的关键在于改变人们的高碳消费倾向和碳偏好,减少化石能源的消费量,减缓碳足迹,实现低碳生存。可以认为,低碳经济是一种由高碳能源向低碳能源过渡的经济发展模式,是一种旨在修复地球生态圈碳失衡的人类自救行为。

人们已经逐渐认识到减少以二氧化碳为表征的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性,经济“低碳化”开始从民间自愿行动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确定2008年“世界环境日”(6月5日)的主题为“转变传统观念,推行低碳经济”,更是希望国际社会能够重视并采取措施使低碳经济的共识纳入到决策之中。可以说,低碳经济已成为世界潮流,将引领全球生产模式、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和国家权益所发生的深刻变革。

二、国外发展低碳经济的动向

(一)英国是低碳经济的先行者。“低碳经济”最早见诸于政府文件是在2003年的英国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2]英国作为第一次工业革命的先驱,进入新世纪之后,又成为全球低碳经济的积极倡导者和先行者。英国充分意识到了能源安全和气候变化的威胁,它正从自给自足的能源供应走向主要依靠进口的时代,按目前的消费模式,预计2020年英国80%的能源都必须进口。同时,气候变化已经迫在眉睫。该白皮书从英国对进口能源高度依赖和作为京都议定书缔约国有义务降低温室气体排放的实际需要出发,着眼于降低对化石能源依赖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提出了英国将实现低碳经济作为英国能源战略的首要目标,具体包括:(1)到2050年将英国二氧化碳的排放量消减60%,并于2020年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在2007年3月发布的《气候变化法案》中,2020年的目标被确定为26%~32%);(2)保持能源供应的稳定性和可靠性;(3)促进国内外竞争性市场的形成,协助提高可持续的经济增长率并提高劳动生产率;(4)确保每个家庭以合理的价格获得充分的能源服务。

英国政府在继2003年能源白皮书之后,于2006年10月发布的《气候变化的经济学:斯特恩报告》,对全球变暖的经济影响做了定量评估。[3]《斯特恩报告》认为,气候变化的经济代价堪比一场世界大战的经济损失。应对这场挑战,目前技术上是可行的,在经济负担上也比较合理。行动越及时,花费越少。如果现在全球以每年GDP1%的投入,即可避免将来每年GDP5%~20%的损失。《斯特恩报告》呼吁全球向低碳经济转型,主要措施有:提高能源效率;对电力等能源部门“去碳”;建立强有力的价格机制,如对碳排放征税和进行碳排放交易;以及全球联合对去碳高新技术进行研发和部署等。2008年3月,英国颁布实施《气候变化法案》,这使英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适应气候变化而建立具有法律约束性长期框架的国家。按照该法律,英国政府必须致力于发展低碳经济,到2050年达到减排80%的目标,英国正在着力将“低碳经济模式”向全世界推广。英国首相布朗2006年6月26日发表演讲时说,发展中国家不应再延续发达国家历史上的那种高能耗的发展模式,因为旧模式带来了巨大的环境成本,发展中国家可以考虑发展低碳经济的新模式。2009年7月15日,英国又发布了《英国低碳转换计划》、《英国可再生能源战略》,标志英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在政府预算框架内特别设立碳排放管理规划的国家。按照英国政府的计划,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在能源供应中要占15%的份额,其中40%的电力来自绿色能源领域,这既包括对依赖煤炭的火电站进行“绿色改造”,更重要的是发展风电等绿色能源。在住房方面,英国政府拨款32亿英镑用于住房的节能改造,对那些主动在房屋中安装清洁能源设备的家庭进行补偿。在交通方面,新生产汽车的二氧化碳排放标准要在2007年基础上平均降低40%。同时,英国政府还积极支持绿色制造业,研发新的绿色技术,从政策和资金方面向低碳产业倾斜,确保英国在碳捕获、清洁煤等新技术领域处于领先地位。[4]

(二)欧盟希望通过发展低碳经济改善就业形势。欧盟在平衡与协调各成员国的基础上,于2007年,欧盟委员会通过了欧盟战略能源技术计划,其目的在于促进新的低碳技术研究与开发,以达成欧盟确定的气候变化目标。欧盟为自己确定的应对气候变化的目标是:到2020年减少20%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到2050年则希望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60%~80%,并且提出,若其他主要经济体也能承担此挑战性责任,则愿意在1990年的基础上削减到30%。2008年12月,欧盟最终就欧盟能源气候一揽子计划达成一致,形成了欧盟的低碳经济政策框架。批准的一揽子计划包括欧盟排放权交易机制修正案、欧盟成员国配套措施任务分配的决定、碳捕获和储存的法律框架、可再生能源指令、汽车二氧化碳排放法规和燃料质量指令等6项内容。计划中制定的具体措施可使欧盟实现其承诺的“3个20%”:到2020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基础上减少至少20%,将可再生清洁能源占总能源消耗的比例提高到20%,将煤、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消费量减少20%。

欧盟委员会2009年11月17日发表公报,对欧洲议会当天通过欧盟能源气候一揽子计划表示欢迎,认为该计划将帮助欧盟向低碳经济发展,增强欧盟的能源安全。欧盟委员会指出,欧盟议会通过的能源气候一揽子计划已经成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规,作为世界上第一个在法律上承诺大幅度强制减排的地区,欧盟将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欧洲议会通过的能源气候一揽子计划,将会对2009年底在丹麦哥本哈根达成有关应对气候变化协议做出贡献。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说,欧盟能源气候一揽子计划是气候危机与当前经济和金融危机解决方案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该计划将引导欧盟向低碳经济发展,可以鼓励开拓创新,提供新的商机,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从而提高欧盟产业的竞争力。欧盟委员会2009年11月23日发表的一份《2009年度欧洲就业报告》显示,当前的经济危机给欧盟劳动力市场造成了沉重打击,欧盟多年来扩大就业的努力面临付诸东流的危险。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欧盟正将发展低碳经济视为解决就业难题的一个契机。报告指出,低碳经济是欧盟国家改善就业状况的希望所在。气候变化以及应对政策对于就业是利好因素,特别是对能源供应、农业、渔业、旅游和建筑业。报告预计,到2020年,欧盟经济因向低碳经济转型将新增280万个工作岗位,虽然低碳经济也将使现有的一些工作岗位丧失,但净增工作岗位有望达到40万个。欧盟国家一个新的阶层――“绿领”即将产生。他们从事的将是环保材料生产、碳足迹测量、环保评估等工作。为此,从现在起,欧盟在制订就业政策时就必须充分考虑这一因素,并加强“绿领”行业的宣传和技能培训,以适应经济转型的需要。

(三)美国拟立法巨资投入低碳经济。2007年7月11日,美国参议院提出了《低碳经济法案》,表明低碳经济的发展道路有望成为美国未来的重要战略选择。奥巴马出任总统后,高度重视,提出新能源政策,实施“总量控制和碳排放交易”计划,设立国家建筑物节能目标,预计到2030年,所有新建房屋都实现“碳中和”或“零碳排放”;成立芝加哥气候交易所,开展温室气体减排量交易。2009年2月15日,美国出台了《美国复苏与再投资法案》(American Recovery Reinvestment Act),投资总额达到7870亿美元。《美国复苏与再投资法案》将发展新能源为重要内容,包括发展高效电池、智能电网、碳储存和碳捕获、可再生能源如风能和太阳能等。在节能方面最主要的是汽车节能。此外,应对气候变暖,美国力求通过一系列节能环保措施大力发展低碳经济。2009年3月31日,由美国众议院能源委员会向国会提出了“2009年美国绿色能源与安全保障法案(The American Clean Energy and Security Act of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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