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生 罗小朋等:微观经济基础的重新构造――再论中国进一步改革的问题和思路」正文
人们最初认识经济体制改革问题,往往是从看到传统经济运行模式的缺陷开始的,然而随着改革的深化,所有制基础变革的必要性就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地被提了出来。
一、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
啮合故障与失衡
在1984年末我国的总需求膨胀中,消费膨胀是重要的前导。消费基金膨胀对投资膨胀和经济过热增长起了加速作用。这种情况的产生与运行机制转变后的财产关系的模糊有直接联系。以国营企业为内涵的国家所有制原来是与统收统支的集中体制严格配套的,现在要它与市场机制“啮合”必然产生许多摩擦。从这个角度看,社会主义传统体制下的短缺,除了僵硬的价格制度之外,确实还有所有制关系方面更深刻的原因。
所有制问题在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刚刚起步的时候就被尖锐地提出,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幸运。所有制问题,实质上是微观经济基础的构造问题,在传统体制下它表现为企业的预算软约束。预算软约束是匈牙利经济学家科尔奈首先总结经济运行的诸多侧面提出来的,但是,由于他概括问题的角度过于一般,所以没有能够找到解决问题的答案。实际上,传统的社会主义企业之所以在各方面的预算约束软化,其基础是财产关系的软约束,即社会主义企业作为个别企业来看,其财产和利益边界的不确定性。因此,从财产关系入手,重新构造微观经济组织,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和基本任务。
传统体制下典型的情况是:有的企业上缴的利润已相当于其自身资产的几十倍,但生产条件仍然落后;有的企业的亏损相当于赔了若干个厂子,依然混得挺好。问题的严重性在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历时七年之后,企业资产盈利与其实际留利仍然较少联系。(见图)
应当肯定,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在运行机制转轨方面取得了长足进展,经济系统的运行开始受到市场需求的约束。但由于财产关系在总体上依然故我,本来不均衡的经济货币化过程在发展中日趋倾斜。覆盖面很宽且发展迅速的商品市场和无偿、无价的资金要素构成极不协调的运动:经济活动的市场约束(产出约束)趋向硬化,预算约束(投入约束)还极为软弱;企业开始对市场需求作出反应,但反应的内容却往往是非经济或低效率的;社会的产业结构可以在短期内作出迅速调整,但与之相应的资源配置结构却难以在长期趋势上达到优化和平衡。企业挖潜革新、提高产品质量的能力较低,对宏观调节信号反应微弱或相反,使宏观调节困难。显然,急剧转轨的经济运行模式与变化很少的所有制基础之间的摩擦和冲突,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发展的主要矛盾。
几个方向上的改革尝试
一种变革所有制关系,改善微观经济行为的重要方法是推动多种所有制成份的混合发展,实现所有制结构的多元化。但是初步实践表明,在国有经济关系本身还没有变革、国有企业还缺乏活力之前,所有制结构的多元化,其他经济成份的经营者轻易取得丰厚的利润,造成社会收入的悬殊和人心动荡;在国有经济内部则往往成为化公为私、消费膨胀的缺口。某些国营企业实行租赁或职工入股试点时,在收入分配上竟把企业的国有资金排斥在分红之外。国有资金=无偿资金,年深日久,相沿成习,已经到了积重难返的地步。
另一个似乎能够避免较大改革的变通办法是资金付费。一般认为它可以排除企业资金装备水平的差异,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过由于我国各地、各行业以至各企业资金利润率高低极为悬殊,资金付费终未普遍实行。在这仿佛偶然的因素背后,掩盖着一个商品经济中深刻的机理:企业资产作为整体,它的价值或价格不是由其最初投入量决定,而是由其现实生产率即利润率决定,后者决定了其重置价格。这就是现代商品经济中通过企业股票价格的波动和转手每天都在发生的资产评估过程。这种资产价格背离资产原值(或净值)的运动,在中国地域辽阔、经济发展不平衡、投资环境迥异的独特的环境中得到了充分发展,使得我国的实际资产结构与投资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偏移。表现在即使剔除区域差异成本以后,东部沿海大部分地区和西部若干交通方便的城市和人口密集区域,资产仍有相当大的升值,而西部大部分地区特别是三线企业资产大幅度贬值。在这种情况下,要大家按资产原值或净值付费,当然就会碰壁。
因此,资金付费的根本缺陷就是它完全混淆了投资决策者和资产使用者的责任与权益,实际上是要求企业无条件地承担国家投资决策的全部风险,这样仍然是把企业的预算软约束从娘胎里带出来了。付费只是以新的苦乐不均代替旧的苦乐不均。
重新构造微观基础――农村改革的启示
农村的联产承包责任制,严格地说,承包的不是产量,而是土地。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还出现了土地的转承包。因此它是土地承包或经营的责任制。土地承包的第一步是在生产队范围内对土地肥瘦、远近等进行综合评估,以此来确定承包的产量。土地承包最初也出现了掠夺肥力的短期行为,后来延长了土地承包期,绝对地租归公,级差地租归己,农民的行为才渐趋长期化、合理化。农村改革以家庭代替了生产队为经营单位,以土地承包代替了评工记分,从而完成了对微观基础的再构造。这是它的成功之处,也是它的主要经验。
城市改革比农村复杂得多,也困难得多。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提出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分离的问题,但还没有找到实现这种分离的有效形式。人们在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中已逐步认识到,基数增长的考核,一户一率的分配,没有企业横向比较和社会评价,必定是鞭打快牛,赏罚不明。甚至实行了厂长负责制,如果不把企业资产的完整和增殖纳入任期目标,责任制就会流于形式。所以,必须联系资产来考核企业。可借鉴的国际经验也表明,在现代商品经济中,资产收益办法是实现两权分离以后既保证所有者(或法律所有者)利益,又能给经营者(或经济所有者)以充分活动天地的普遍形式。因此,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要依据城市改革的特殊规律,围绕资产这个核心。重新构造微观经济活动的细胞――企业。
二、资产经营责任制
从财产关系入手,彻底解决社会主义企业的软约束或大锅饭问题,是迄今社会主义国家没有解决甚至没有以正确的方式提出的问题。我们主要依据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所概括和提炼出来的资产经营责任制,只是在这个正确方向上的破题,而远不是这一问题的终结。
资产经营责任制包括资产评估、收益分享和经营责任三项基本内容。资产评估即对由国家投资决策所形成的企业资产进行模拟市场的社会评估,意在解决现有资产实际效能与名义价格背离的矛盾。作法是:(1)以资产净值为主要尺度对企业现有资产进行评估。对当初投资决策原因造成的资产实际价值与净值严重背离的企业,可采用企业多年来的资金利润率、设备利用率等指标修正。对有重置价格的机器设备可单独计算其重置价格,特别是要逐步把资产评估与以招标投标形式聘用企业领导人结合起来。(2)凡国家投资所形成的新增资产一律经评估后用招标方式由企业承接,投资者承担投资收益或风险。企业决策投资所形成的新增资产全额计入企业国有资金,资产名义价格与实际价格之间的损益由企业承担。(3)资产评估要与企业组织形式的改造、重组相结合。评估中,国家要以鲜明的奖惩办法扶植专业化的或达到规模经济要求的企业和企业集团,调整企业的规模和协作结构。收益分享是指国家对国有资金及其增值具有无条件的法律所有权。据此分享全部国有资金的收益。内容是:(1)对所有企业规定统一的上缴利润率,作为国家稳定的分享收益。在价格体系改革完成之前,国家对一些主要行业可规定不同的分享比率。(2)国家的分享利率应根据社会(或行业)的资金利润率的变化进行定期调整,作为宏观经济调节的主要手段之一。(3)国家分享的利润属于资金分红的性质,宜有一定的弹性,以适应企业经营风险和投资周期的需要。但当企业迟延上缴部分分红利润时,应加算利息,并可考虑抵押企业资金(如折旧基金和奖励福利基金),待以后上缴时返还。资产经营责任是指资产评估和分享原则确立后对企业运用资产的权利和责任的规定。包括:(1)企业领导人的任免和收入同资产经营效果挂钩。(2)企业具有运用资产的自主权,可以自行决定企业积累基金的投资方向,也可以变卖原有资产。但重置资产价格变化所引起的资产增值应记入国有资金帐户。(3)取消调节税和税前还贷制度,对于全部实现利润累积也不能保证国家收益分享的企业,按预先规定的程序用企业的奖励、福利基金充抵,强制上缴折旧,扣减企业工资基金,直至强令改组和并转。
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以后,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要作相应的调整。可在财政部下设国有资产管理总局,国家对国有资金的直接干预权集中于资产管理部门,各级资产管理部门全权负责资产的完整、增殖和收益,并拥有招聘和解聘企业领导人的最终裁决权。资产的安全性和收益率是资产管理系统运行的唯一准则。资产管理部门可以考虑按经济区设立,可以将自己管理的资产委托给企业、企业集团或专业化的投资公司经营,允许资产经营的交叉和竞争。资产管理部门对财政部负责,并受其监督。为了与现行体制相衔接,可先对现在的各级主管部门进行分工,一块负责行政事务和行业管理,另一块专门负责管理资产,并根据资产经营状况决定企业领导人的任免,然后再逐步将各个条条的资产管理部门合并。由于资产产权本身的流动性、兼容性和扩张性,会使资产管理和经营者内在地超出条条或块块的狭隘限界。这样可望以财产关系为纽带建立一套能有效约束企业行为的新的传导机制和新的规范。
资产经营责任制的主要功能是:(1)以资产评估和招标投标切断了企业吃国家大锅饭的脐带。(2)以资产效益作为处理国家和企业分配关系的唯一尺度,稳定了企业行为。(3)抑制投资饥渴。投资膨胀的根源是资金没有价格,无偿使用。资产经营责任制明确了国家在企业税后利润中按资产占用分享收入,从而是对付投资饥渴釜底抽薪的一招。(4)以资产安全性、增值率和收益的多寡作为挑选、评价企业家的最重要标准,使企业家的事业心、创新精神和盈利动机与国家利益内在地统一起来。因而实际上是通过经济传导机制的改变,使国有资产有了可靠代表,并在经济活动领域的人事任免制度上进行了一场不动声色的革命。(5)落实了企业的经济责任。过去各种责任制的主要漏洞就是忽略了企业对于资产所负的最基本的责任。资产经营责任制以资金利润率这个准确无误的尺度去裁决企业的发展和生存问题,并使企业家及职工的收入不同程度地同资金收益挂钩,使企业的经营责任具体化。
资产经营责任制变革更深远的意义还在于它通过重新构造微观经济组织的行为动机,使企业从资源占用份额最大化转到资源收益最大化,解决了在市场中运行的社会主义企业行为的优化问题。资产经营责任制使竞争的社会主义企业为了达到总收益最大,必须将投入和产出两方面调整到真实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的水平,从而保证这个水平同时稳定在平均成本最低的区域。同时,它以社会一般利润率的统一尺度使企业彻底摆脱了计划产值和包干利润的束缚,一下子就大大拉开了同行业内不同企业的留利水平,并促使资金和其他生产要素从使用效率低的地方流动到高的地方,从而为先进企业的迅速膨胀和兼并、落后企业的自动萎缩和改组创造了物质前提,提供了微观经济活动合理化的基础。
为进一步认识财产关系变革的作用和它在经济体制改革系统中的地位,有必要讨论以下几个相关的问题。
1.资产经营责任制与企业破产。企业破产是企业无力偿还到期债务并调解无效的结果。破产企业可以是暂时还有盈利的企业。有经营潜力的企业亏损后也可以蚀(股)本而不破产。破产与企业亏损不是等价的概念。资产经营责任制使国家在资产的完整、增值和收益得不到保障并且前景也不佳的情况下可以按规定的程序转移资产,避免损失,这是破产法无能为力的。同时,资产经营责任制割断了企业经营与国家投资决策的联系,划清了企业财产关系的边界,特别是给出了企业资产经营好坏的标志,为处理社会主义企业的破产创造了前提。
2.资产经营责任制与股份化。关于在社会主义国家实行股份制的设想,在理论上给人们不少启迪。但股份化和我国现存的所有制外部形式距离较大,不好衔接,所以在实际生活中没有产生多大作用。同时,股份制是当代西方经济的一般组织形式,把它移植到社会主义国家来,在内含和外延上要做多大修改,在主张它的同志那里也很不相同。如果股份化是要改变国有经济成份在经济中的主导地位,那么它与资产经营责任制就有本质的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