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亮:财税改革:未来五年怎么走?

作者:杨亮发布日期:2015-12-11

「杨亮:财税改革:未来五年怎么走?」正文

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行军”,财税体制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扮演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的角色,无疑是“十三五”时期改革的重头戏。

未来五年,面对“每向前迈一步都很难”的改革深水区,财税改革将如何继续扮演好“先行军”角色?又将给我们的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百姓生活带来怎样的影响?

1.进展:改革进入主攻阶段

“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形成全国统一市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现代财政制度,建立税种科学、结构优化、法律健全、规范公平、征管高效的税收制度。

2014年夏天,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吹响了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进军号。根据部署,2016年基本完成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和任务,2020年各项改革基本到位,现代财政制度基本建立。

“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这是深化财税改革的三大路径。从‘十三五’规划建议看,传递出了财税改革迈向深水区的积极信号。”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认为,如果说“十二五”完成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和破题,“十三五”财税改革将进入主攻阶段。

“财税体制改革关系到整个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政府、企业、居民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既是改革重点,也是难点。”中财办副主任杨伟民说,从目前改革进程看,可能要根据新的情况做些调整,有些改革要进一步加快,有些可能要考虑先后顺序问题。

目前,预算改革已有决定性进展;税制改革中,营改增、消费税、资源税改革先行推进,但继续前行有难度;作为消费税改革的重要内容,卷烟消费税再次提税,自今年5月10日起将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环境税、房地产税和个人所得税改革必须立法先行;最难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需在相关税制改革基本完成后进行。

贾康说,对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应按照既定的改革时间表稳步推进。一些触动既得利益格局的改革,如以房地产税为代表的地方税体系建设、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推进转移支付改革等,要敢于冲破桎梏,敢啃“硬骨头”。

2.破题:重在理顺中央与地方关系

“财税体制改革,说白了是利益的调整。”江西省于都县财政局长管宏说,目前各级财政压力最大的是县级,承担事权最多,支出压力最大,背负大量债务,即将全面推开的营改增会让地方失去最大的主体税种,基层财政困难问题亟待解决。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每一次重大经济社会改革,财税体制改革都是“先行军”。改革至今,剩下的任务都是难啃的“硬骨头”,其中最大的难题就是理顺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考虑税种属性,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十三五”规划建议进一步明确了破解难题的方向。

杨伟民说,如果说此前财税改革带来中央集中的税收和财力相对较多,而地方承担的事权相对较少,今后要考虑加强中央统筹的事权,做到事权和支出责任更匹配。“中央和地方的税收分成将不再按税率分,而是按税种分,从而更好地调动地方发展的积极性,帮助化解地方债务风险。”

“十三五”,税制改革要啃“硬骨头”――针对百姓关心的房地产税和个税改革是否会依照时间表推出,“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要建立税种科学、结构优化、法律健全、规范公平、征管高效的税收制度。

对此,贾康说,税制改革百姓最关心,从目前改革进展看,房地产税等敏感税种进展不顺利,希望能有更积极的改革举措,同时考虑地方实际困难,加快地方税体系建设步伐。

“资源税、房地产税、在销售环节征收的消费税,这些都有希望成为地方税的主力财源。”贾康说,理顺中央和地方的财权与事权,关系国家治理的大框架。这一难题解决不了,转移支付改革等“硬骨头”也很难向纵深推进。

3.理念:推进依法依规治税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税务部门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办理,加快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意见》要求,要制定审查工作细则,重点明确细化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边界,进一步规范和约束自由裁量权。建立税务机关内部人员过问审批事项办理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禁止部门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审批事项。

展望“十三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财政收入增速锐降,改革攻坚面临更多挑战。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专家表示,未来五年是深化财税改革的攻坚期,关键要增强改革的承受力,大胆破除一切阻碍改革的体制机制障碍,尤其要增强法律执行的严肃性,让法治更好地为改革保驾护航。

“当前,我国税制的一大问题是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改革、转型的新形势,效率有余,公平不足。”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指出,“十三五”税制改革要加快依法治税,促进公平。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依法治税作为依法治国的有机组成部分,承载着老百姓对税收执法公平正义的殷切期盼,也彰显出税务部门依法作为、维护纳税人利益的责任担当。”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指出。

今年初,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依法治税的指导思想、实施路径以及重点任务。

今年2月,《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在全国实施。该办法要求,对涉案金额较大、案情复杂、涉及面广,案件处理结果可能产生较大政治、经济、法律和社会影响的案件,作出决定之前必须经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审理。各级税务部门积极探索、创新机制、流程、形式,使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变“内审”为“公审”、变“税务审”为“社会审”。

8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又出台了《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明确今后确定税务稽查对象和稽查人员,要像彩票摇奖那样随机抽选,查谁不查谁、谁来查案随机确定,以科学的随机抽查机制,促进税法遵从和公平竞争。在审理环节,案件审理机构负责审理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确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等,力争税收执法“滴水不漏”。

王军指出,下一步要更加自觉地实行依法行政,更加扎实地推进依法治税,逐步实现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记者 杨亮)

上一篇 」 ← 「 返回列表 」 →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