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峰:发烧是生病的“现象”,但不是生病的原因

作者:刘峰发布日期:2008-05-20

「刘峰:发烧是生病的“现象”,但不是生病的原因」正文

寸而度之,至丈必差;铢而称之,至石必过。石称丈量,径而寡失;简丝数米,繁而不察。大较易为智;曲辩难为慧。

――汉•刘向

主流经济学的通货膨胀理论有一个核心理念,即:通货膨胀在任何时候都是一种货币现象。该命题的正确性与人们说“发烧是生病的现象”一样,本身并不算错,但他们的通货膨胀理论事实上把一切通货膨胀的原因均归结为货币量过多,这却可以导致很严重的后果,其严重程度不亚于把人生病的原因归结为发烧,进而以为一切有助于退烧的手段都是治病的良方,我们将不由得要为病人捏一把汗了。本文拟从以下几方面解析其错误之所在。

一、货币云者,金银云乎哉?

既然认定通货膨胀是一种货币现象,那么,如果对货币是什么都不清楚就去谈论“货币现象”的话,好叫人“曲辩难为慧”了。我们的分析因此要从货币本身开始。

简单说,货币是从属于市场交易过程的一种交易制度。从交易制度角度谈论和理解货币问题,虽不中必不远。但这个命题却会遇到一个麻烦,因为制度这个概念在经济学理论中比货币概念还要混乱。盛洪曾给制度提出一个这样的定义:“制度是个体对全体的关系”。由于关系一词比制度含义更难以捉摸,这可能不是一个好定义――尽管这个定义在目前主流理论中是最好的――我们因此必须从货币制度运作方式的分析中来理解货币问题(笔者对制度问题有过自己的分析,有兴趣的读者可参阅《经济选择的秩序―一个交易经济学理论框架》的有关章节)。

货币制度是从物物交易过程中、与市场制度一起形成发展起来的,其目的是降低交易费用。把货币视为一种制度,意味着货币与公权力有着某种不可分割的关系。笔者曾经强调:市场首先必须被理解为一种制度,因此市场(包括货币)天然以国家边界为边界;当一国存在多个政权、或“一国两制”时,一国内又可以有多种货币和相应数量相互独立的市场。反之,当一国发生分裂,那个分裂出来的部分首先要建立自己的市场和货币制度,以使这种分裂最终得以完成;欧洲统一货币的建立也构成了欧盟从经济实体向政治实体过渡的一个关键环节。

在近代以前,国际之间的经济和贸易交往基本上奉行一种“丛林原则”。在这一原则下也是可以有一种规则和秩序的,正如在山大王事实控制的区域内也会有某种规则和秩序一样。因此,当时条件下的重商主义和帝国主义本质上就是一种行为的两个侧面,是不可以割裂开分别讨论的,因为对外商业利益必须依靠武力的维护和推动;国际间一切制度都是由世界霸主制定的,因此,(近代以前)国际间贸易的发展和国家间战争的频度和烈度是呈正比的。这也从一个侧面解释了,为什么大明国拥有当时世界上空前庞大的海上武力,却没有表现出一丁点的侵略性。由于中国传统的重农抑商的制度文化,中国人从来不追求对外的商业利益,因此中国历朝历代在对外关系上都是温和的。当年罗马人和汉朝人、鸦片战争之前的英国和大清的贸易交往,是两个相互尊重的国家主权之间的贸易往来,因此唯一可采用的市场制度和货币制度是当时中国通行的制度。简言之,罗马人或英国人的货币都是不可接受的,他们的金币或银币均不能按面值在中国流通,而必须按其成色和重量换成中国货币以后,买卖才能最终完成。这实际意味着,当时的贸易本质上是一种易货贸易。当银金属这种货物枯竭以后,英国人用炮舰逼迫大清接受他们用鸦片进行的交换[1] ――即使撇除鸦片的毒品性质,这也是一种典型的强买强卖的强盗行径。有记载说,当时的英国人之所以采用炮舰政策,是由于大清的闭关锁国政策,这显然不符合历史事实。

一个一般的结论是:在统一的世界货币制度建立以前,国际间的贸易必然处于易货贸易状态。而易货贸易过程是存在极高昂的交易成本的。二战以后,各国才有条件认真考虑世界贸易的市场制度问题、并致力于建立一个统一和公平的世界市场制度,这一制度包含了作为规范交易行为的“关贸总协定”、以及用以规范交易媒介的“布雷顿森林体系”。这两项制度的建立标志了经济全球化的真正开端,对于战后全球经济发展起了奠基性作用。但由于美国政府的失信和不负责任,导致“布雷顿森林体系”最终崩溃,以至于世界经济交往在今天已变得波谲云诡、危机四伏。

认识并强调货币的制度本质,容易得出以下结论:“政府是否应该干预货币汇率”或类似问题,本质上是个伪命题。各国政府对货币市场的管理和干预,这既是各国国家主权的构成部分,又是其政府的责任,从来只存在制度方法的区别,而没有本质上的不同。当1997年西方的投机基金与其政府相互策应、海盗般席卷东南亚之时,对货币制度不设防的国家已经尝到了苦果。

从物物交换过渡到以货币为媒介的交换,既是市场制度的成熟过程,又反过来对市场秩序产生深刻影响。在物物交换阶段,人们不可能有价格概念。例如:昨天换一公斤棉花需要十公斤大米,今天只需八公斤大米,可人们并不会说是大米涨价了还是棉花跌价了。货币产生后,市场上一切商品的价值比较才有了可能,因而货币才有了“价值尺度”的作用。在货币这一价值尺度的比照下,商品交换的比例才以价格的面貌出现,我们才能有意义地说:某件商品的价格是涨了还是跌了;当差不多所有商品的价格以差不多相同幅度上涨/下跌时,这实际意味着货币本身的价值下跌/上涨了。经济学用了两个并非很确切的词来描述上述“货币现象”:通货膨胀/通货紧缩。但确定无疑的一点是:货币的价值由一般价格水平来刻画。如果说在实物货币时代这一点不太明显的话,那么在法币(法定货币Fiat Money)制度年代,牢记货币的价值就是一般物价水平这一点是很重要的――这意味着:金银作为金属的价值和作为货币的价值,两者的决定因素是相互独立的。

二、区分两组概念

1、货币的“置换发行”和“赤字发行”

货币的发行和发行权,这是货币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古代原始市场上充当一般等价物的金或银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理由有二:其一、真正的货币是有规定的形状和面值的。当特定成色的金或银被铸成一定形状、并被规定一定面值时,某种货币就发行面世了;其次,完整的货币从来都是一个体系。这要从货币的使命――交易媒介来理解。一次交易,可以是总值巨大的一批货物,也可以是一棵白菜、几根小葱。为方便交易,对前者,通常要用金币来达成交易;对后者,要用到铜板(某种贱金属制成的货币)才方便。因此,完整的货币体系都是由“黄色货币”、“白色货币”和“黑色货币”及其固定比价构成的(暂时不谈论法币体系)。简言之:金币是货币,但货币并不就是金币。

当一定成色的金银币的面值与其实际重量一致时,我们可以将之称为货币的“置换发行”,例如一磅重的白银铸成面值一镑的银币(早期货币的面值都用重量表示,这当然有其道理,但小额面值的货币则不按重量来设定,而是直接与金银币挂钩设定一个固定比例)。当用半磅白银铸成面值一镑的银币时,这一镑银币只有50%属于“置换发行”,另外一半则属于“赤字发行”。显然,赤字发行是铸币当局凭借其货币发行权无中生有变出来的财富,其性质相当于向市场征收的一种税,通常称为“铸币税”。赤字发行总意味着政府财政用“铸币税”进行的政府消费。易言之,货币的赤字发行和政府的赤字财政是一个事件的两个不同侧面。

两类发行并不局限于金属货币。例如:按库藏金银币的数量发放相应纸币就是一种置换发行;新设计印制的纸币取代旧纸币也是一种置换发行。香港的货币联系汇率制度规定,香港金管局每收到一美元,就会授权发钞行发行7.80元港币,这也是一种置换发行。

2、金/银本位币和法币

以金/银为对象进行的货币置换发行,这样的货币制度被称为金/银本位制。真正的金/银本位制是撇除了赤字发行因素的。

金/银本位币制度同样不限于金属货币,例如布雷顿森林体系规定一盎司黄金等于35美元,然后各国货币按其对美元的固定汇率来确定相互之间的兑换比例,这实质上也是一种金本位货币体系。当美元最终与黄金脱钩后,布雷顿森林体系于是发生了质变,变成一种“法币制度”了。“法币”这一名称虽然源于民国时期,但却是当今国际通行的一种货币制度;其特点是,货币的发行不与金银或任何其它商品挂钩,而仅仅根据政府的判断进行控制。此时两种货币发行方式似乎难以区分,但根据货币的赤字发行和赤字财政之间的关系可知,只要当年出现财政赤字,即反映了当年相应的货币赤字发行增量。

3、金/银本位币和法币制度的优劣

金/银本位币的最大好处是,货币发行权不会被政府滥用。但金银作为一种稀缺资源,当市场对货币需求量增大时,这将反过来成为市场发展的重大制约因素。根据费雪方程式MV=PT(M为市场货币需求量,V为货币流通速度,P为物价水平,T为各类商品的交易总量)可知,假设V不变,欲维持P的稳定,市场对货币的需求量会随着T的增加(意味着经济发展、GDP增长)而增加。另外,由于金银的金属价值和金银作为货币的价值,两者的决定因素完全不同,金银金属在各国之间的巨大流动会对这些国家的货币制度构成巨大冲击。

从经济发展和物价稳定两方面看,货币的赤字发行有时不仅无害,而且还是非常必要和有益的(可看出,在货币发行权中蕴含着巨大的发钞红利,实未可轻易假手于人)。不难想象,如果今天世界各国仍严格维持金/银本位制,以现有的金银资源,实不足以维持今天如此规模的世界经济总量。因而随着经济的发展,金/银本位制注定要被法币制度所取代。但法币制度在那些无信和短视的政府手中将可能引发巨大的灾难。

三、通货膨胀的一般原因分析

在笔者看来,通货膨胀专指货币贬值。无论历史上或现时代,一切通货膨胀都源自于政府(本国或外国的)无节制的赤字货币发行――货币发行量大大超过市场对货币的实际需求量。

必须澄清的一点是,社会需求结构的变动所导致的市场价格结构的调整不是通货膨胀(对需求结构及其变动规律的分析,可参阅“通货膨胀――现实、理论和政策”)。毋宁说,社会需求结构的大变动时期是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些重要节点,是社会进步的里程碑。一些务实的学者曾经正确指出,当前的通货膨胀主要是“结构性的”,由此招来嘲笑和非议。应该说,这些学者实际看到了问题的原因所在,但却用了一个错误的词汇去描述他们想要阐述的事实。由于通货膨胀一定是总量现象,“结构性的”这类修饰语对之并不合适。但必须指出,对他们发出指责和嘲笑的一群,却可能正在犯严重错误。人们应该思考一下:为什么在并没有发生流动性过剩、货币汇率也异常坚挺的欧洲和澳洲也发生了所谓“结构性通胀”呢?原因在于他们的价格结构变动是纯结构性的,因而根本不是通货膨胀。中国的CPI指数之所以高于欧洲,那是因为目前中国除了纯结构性因素外,还存在真正的通货膨胀。

有学者指出:当前的通货膨胀根源在于“流动性过剩”。这类言论大有余味,我们不妨来深入分析一下该命题的具体含义。

1. 在我们的语言中,多和少、高和低、剩余和缺乏等词语,从来不是量词,而是一对对比较的概念。例如,一个物体高两米,你就根本得不出该物体是高或矮的结论。如果进一步告诉你这物体是一个人,你就会说这人很高――你在把这人和普通人作比较;但如果告诉你这是一座房子,你就会说这房子未免太矮了――你在把这房子和普通房子作比较。当经济学家说“流动性过剩”时,我们理所当然要他告诉我们:你心目中“合理的”流动性是多少?

根据关系式MV=PT可知,在P保持不变时(通胀为零),与之相适应的货币需求量M就是我们想知道的“合理的”流动性。欲使P保持不变,这个M就必须随着V和T一起变动。对于这个M,我们只能知道这么多,因为M本质上是不可计量的。因此,对广义货币M2的统计数据由于缺少可与之比较的实际需求量M,一切对流动性“过剩”或“不足”的判断都不能不是盲目的。

在经济理论中,绝大部分的“变量”概念,例如货币的市场需要量、合理的价格、实际汇率、合理利润、一般价格水平等等,都是不可从数量上把握的,我们仅仅能够在理论上定义它们并分析各概念之间的函数关系,任何计算却是谈不上的。

因此,笔者坚持认为:一切对“合理价格(或价值)”问题(通货膨胀问题也属于价格问题)本身的谈论和计算都没有意义;某类价格是否合理,取决于价格机制是否合理。就人民币汇率问题来说,由于人民币还不能自由兑换;国内劳工阶层还没有工资议价权、粮油及能源价格还受行政调控;国际高新技术市场对我们还在施加严格限制、我们对外的企业并购在外国政府和议会的直接干预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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