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敬琏:邓小平经济思想的战略意义

作者:吴敬琏发布日期:2004-07-04

「吴敬琏:邓小平经济思想的战略意义」正文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实现我国的现代化,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事业。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曾经流行过一种观念,认为斯大林确定的集中计划经济体制和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工业化道路,是社会主义各国可以和必须效法的唯一楷模。但是,当苏联式的体制模式和发展模式在我国全面建立后,人们普遍感到它带有根本性的缺陷,需要进行改革。于是,毛泽东在1957年发表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提出了寻找中国自己的工业化道路的号召。在往后的整整20年中,我国人民作了多方面的探索和试验。但是,成功的时候少,失败的时候多,并没有能够真正找到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只是在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道路才逐渐清晰地呈现在人们的面前。邓小平在这条路线的形成上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他的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为解决中国现代化过程中必然遇到的种种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奠定了基础。

邓小平经济思想博大精深,我曾在一篇全面论述邓小平的经济思想的论文中把它归纳为八个方面,这就是:(1)确立生产力标准;(2)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3)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是共同致富;(4)改革是解放生产力的一场革命;(5)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6)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并存;(7)开放政策是中国的希望;(8)宏伟的战略目标和周密的规划设计。本文只就当前特别值得我们认真领会、全面把握的几点战略思想作一些讨论。

一、高度重视生产力的发展是邓小平全部经济思想的主线;“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论断体现了现代生产力的灵魂,“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是由此得出的重要政策结论。

邓小平的全部经济思想贯穿着一条主线,这就是高度重视生产力的发展,把是否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看作衡量各种体制和政策长短优劣的根本标准。根据这一观点,邓小平提出了“把四个现代化建设作为重点,坚持发展生产力,始终扭住这个根本环节不放松”的口号。同时,按照当代生产力的特点,他提出了发展生产力的实际纲领:在社会主义的多项任务中,把发展生产力放在第一位;在发展生产力的任务中,又把发展科学技术放在首位。早在1975年他主持国务院工作时,就以马克思“生产力中也包括科学”的论述为依据,提出“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的观点。据此,他在1978年的全国科学大会上明确地指出:“四个现代化,关键是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没有现代科学技术,就不可能建设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

在1988年9月的两次谈话里他又进一步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他说:“马克思讲过科学技术是生产力,这是非常正确的,现在看来这样说可能不够,恐怕是第一生产力。”这是邓小平根据当代科学技术的急剧发展和对生产作用的极大提高而作出的新概括。邓小平的这些论述,体现了现代生产力的灵魂,抓住了如何发展现代生产力的要领。这表明,邓小平以百战之身,到了耄耋之年仍然能够不断吸收新的知识,使自己的思想始终站在时代的前列,这是十分难能可贵的。

正像马克思所说,现代生产不是立足于经验的常规,而是依据对科学规律的认识。既然如此,明确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之后,自然就会得出一个重要的政策结论:必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邓小平在1977年第二次复出以后不久就着重指出:“靠空讲不能实现现代化,必须有知识,有人才。没有知识,没有人才,怎么上得去?”

发现人才、培养人才、使用人才涉及许多方面的政策措施,邓小平着重讲了三条:第一,实现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第二,“要以极大的努力抓教育”;第三,要落实知识分子政策。这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提高他们的社会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二是改善他们的物质待遇。关于知识分子的政治地位,早在1975年邓小平恢复工作的时候,就明确指出我国知识分子的“绝大多数……,已经是工人阶级自己的一部分”。关于知识分子的物质待遇,他不止一次地提出:“不论怎么困难,也要提高知识分子的待遇。我们要千方百计,在别的方面忍耐一些,甚至牺牲一点速度,也要把这个问题解决好。”

二、根据邓小平经济思想,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是在生产力发展基础上实现共同致富,为此须改革我国传统的所有制结构,实现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存共荣。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同时注意防止两极分化。

什么是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呢?在1984年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以前,邓小平一再指出,什么叫社会主义,什么叫马克思主义?“过去我们并没有完全搞清楚。”1985年邓小平在谈到我们坚持社会主义的时候对这一问题作出了明确的回答:“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不同的特点就是共同富裕,不搞两极分化。”为了做到共同富裕,首先必须以生产力得到相当程度的发展为前提,因此,“社会主义原则,第一是发展生产,第二是共同致富。”在1992年初的南方谈话里,他再次重申:“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邓小平关于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思想,就是从这里引申出来的。共产主义者主张公有制,是因为它有利于共同富裕的实现。可是在“左”的思想影响下,人们引喻失义,形成了国有制是公有制最完善的形式、所有制“越大越公越好”的思维定势。在这种教条的指导下,刮起一次又一次的“共产风”,几乎把国家所有制和人民公社所有制以外的经济成份扫除得干干净净。

“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以后的调整时期,我国农民群众创造的“包产到户”的农业经营形式曾经有过相当大范围的发展。当时,在如何对待“包产到户”的问题上是有很大争论的。邓小平坚决支持农民群众的这一创造。他说:“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好,恐怕要采取这样一种态度,就是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能够比较容易比较快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就采取哪种形式;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应该采取哪种形式,不合法的使它合法起来。”著名的“黄猫、黑猫”的比喻,就是针对“包产到户”问题说的。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对我国所有制结构问题作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主要内容有:发展个体经济;实行包产到户;大力发展乡镇企业;采取允许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吸引外资,发展外资企业;用多种形式把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搞活国营大中型企业。

在邓小平上述思想的指导下,我国逐渐形成了以公有制(包括国有、集体所有以及其他公有制形式)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繁荣的局面。

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是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共同致富。在发展生产和共同富裕这两个方面中,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实现共同富裕则是社会主义的社会目标。社会主义革命没有像马克思和恩格斯预想的那样,首先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取得胜利,给社会主义国家带来了为实现共同富裕创造物质基础的繁重任务。

在1958年到1978年期间,由于“左”的思想的干扰,错误地把平均主义当作社会主义,结果损害了群众的积极性,不利于生产发展,不仅谈不上共同富裕,相反只能造成普遍贫困。邓小平对于这种做法的弊端看得十分真切:“我们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根本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然而平均发展是不可能的。过去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实际上是共同落后,共同贫穷,我们就是吃了这个亏。”邓小平根据社会主义原则,批驳了“四人帮”的“贫穷的社会主义”,指出:“‘四人帮’叫嚷要搞‘穷社会主义’、‘穷共产主义’,胡说共产主义主要是精神方面的,简直是荒谬之极!”“从1958年到1978年这二十年的经验告诉我们: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

既然共同富裕的目标又不可能整个社会同步地达到,那么,我们应该通过什么样的途径来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呢?邓小平提出了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让一部分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大政策”。他说:“在经济政策上,我认为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一部分人生活先好起来,就必然产生极大的示范力量,影响左邻右舍,带动其他地区、其他单位的人们向他们学习。这样,就会使整个国民经济不断地波浪式地向前发展,使全国各族人民都能比较快地富裕起来。”

不过,事情还有另外一面。在实行市场经济和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情况下,的确存在着出现人群之间、地区之间的两极分化和贫富悬殊的危险。邓小平提醒人们注意,要防止这种情况发生。他曾一再指出:“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这是很值得我们警惕的。

三、邓小平突破了社会主义只能实行计划经济的“戒律”,指出改革是一场用市场经济体制取代计划经济体制的革命。

中国在1958年以后进行过多次改革,但问题在于,这些改革都没有触及计划经济用行政手段配置资源的根本,而只是在原有体制的基本框架内作一些或大或小的修补,因而成效并不显著。“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中国面临一次新的选择。这涉及到两个层次的问题:第一,中国的经济体制要不要进行改革。第二,改革应当怎样进行。是仍然沿着过去几次改革的路子,在计划经济的框架内改良呢,还是另辟蹊径,走出一条有别于传统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新路子?

在这个历史的关键时刻,邓小平对这两个问题都作了明确的回答。关于第一个问题,邓小平的回答是:“改革是中国发展生产力的必由之路”,“如果现在再不实行改革,我们的现代化事业和社会主义事业就会被葬送。”关于第二个问题,邓小平的回答是:改革“实质上是一场革命”,“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虽然“不是‘文化大革命’那样的革命。”为什么说改革是一场革命,又不是“文化大革命”那样的革命呢?邓小平1982年关于“精简机构是一场革命”的讲话,是对这一重要论断的一个很好的注脚。他在那次讲话中指出,“这是一场革命。当然,这不是对人的革命,而是对体制的革命。”正是根据邓小平的上述思想,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规定的改革目标是:“从根本上改变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这就清楚指明了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因此,改革不能只是对它进行修补,而是需要对它进行具有根本性质的变革。

经济体制的核心问题是以什么手段为基础来配置稀缺的经济资源。按照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社会主义只能实行计划经济,这被认作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

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和对当代经济发展的研究,邓小平以极大的理论勇气对这一个公认的“基本原理”提出了挑战。

早在1979年11月同美国《大不列颠百科全书》编委会副主席吉布尼等人的一次论题广泛的谈话中谈及中国领导人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时,邓小平就明确地提出:“说市场经济只限于资本主义社会、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这肯定是不正确的。社会主义为什么不可以搞市场经济”,“市场经济不能说只是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值得注意的是,邓小平在讨论这一问题时所使用的方法,如同后来他多次讲到的那样,是把计划和市场都看做组织经济的手段。从社会主义发展生产力的基本原则出发,他主张利用一切有效的手段来发展社会生产力。虽然邓小平在这次讲话中仍然沿用了当时通用的“计划经济为主”的提法,但是,他突破了社会主义只能利用“市场调节”作为补充、而不能存在“市场经济”的框子,明确地否定将市场经济限定在资本主义范围内的观点,指出“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这显然是理论上的重要发展。

沿着这种思路,邓小平的思想随着我国改革的逐步深化而不断发展。

1984年10月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确认了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新观念。这是在中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问题上的一次重大的突破。虽然当时使用了商品经济这样的苏联教科书的语言,但是从《决定》提出了旧体制的主要弊端、改革任务、改革的基本内容以及计划本身的变化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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