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怀诚:亲历分税制改革」正文
“1994年进行的财税体制改革是及时的、成功的,对形成当前经济的好形势发挥了重要作用。”“对财税体制取得的成功,怎么评价都不过分。”1998年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朱 基曾对分税制改革作出这样的评价。1994年我国实施的财税体制改革,在新中国财政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通过改革,建立了分税制财政体制,财政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有了稳定的渠道,财政收入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增强了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促进了经济结构的调整,基本形成了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财税体制框架。
十四届三中全会拉开分税制改革序幕
1992年初,邓小平南巡讲话发表,澄清了长期困扰人们思想的若干重大理论问题。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有一段专门论述财税体制改革,总计800多字,包括三项内容:一是把现行地方财政包干制改为分税制,建立中央税收和地方税收体系。二是改革和完善税收制度,推行以增值税为主体的流转税制度。三是改进和规范复式预算制度。
十四届三中全会决议公布以后,分税制改革就在全党动员起来了。此前,就财税体制改革曾作了一系列准备工作。一是数据上的准备工作。财税体制改革要算很多账,调整分配关系,无论中央与地方之间还是国家与企业之间,都很复杂。地区之间要平衡,行业之间税负也要平衡,很难处理。二是要设计税种。精简哪些税种,新建哪些税种等等,税负的调整还要征求各方面意见。三是要介绍分税制,因为上上下下并不熟悉。时任财政部部长的刘仲藜在北京龙泉宾馆主持召开了一次体制改革座谈会,我当时是常务副部长,在会上有个发言,第一次比较全面地介绍了分税制。龙泉宾馆会议对统一思想非常有益,随后工商税制改革和分税制改革就开始紧锣密鼓地进行。1993年下半年,无论财政部还是税务总局两个办公楼晚上经常灯火通明。那时已普遍使用计算机,大大提高了效率。税务总局出了很多改革方案,还开了很多座谈会,包括纳税人的、地方政府的、专家学者的、海外一些人的。就工商税制改革听取各方面意见而言,这次可能是历史上最充分的一次了。我认为在分税制改革中当时的国家税务总局做了大量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