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尚全:十四届三中全会的回顾

作者:高尚全发布日期:2013-12-17

「高尚全:十四届三中全会的回顾」正文

 

1993年11月14日党的14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若干问题的决定》,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行动纲领,也可以说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的第一个总体设计。这个《决定》是继1984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之后的又一次关键性的、综合性的改革设计。

 

第一节 第一个总体设计产生的背景

一、改革15年来,我国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格局初步形成。在全部工业总产值中,1978年国有部门占77.6%,集体部门占22.4%;1992年国有部门占 48.3%,集体部门占38.2%,其他非公有制成分占13.5%。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1978年国有商业部分占53.6%,集体企业占43.3%,非公有制成分占3.1%;1992年国有商业部门经营占41.3%,集体企业占27.9%、,非公有经济成分上升到30.8%。在全部国民生产总值中,1978年国有部门提供的份额占56%,集体部门占42%,非公有经济成分占2%;1992年国有部门约占35%,集体部门约占53%,非公经济占 12%。

国有企业通过放权让利改革,经营机制发生了一定变化,但总体上没有取得根本性突破。在轻纺等行业,乡镇企业和“三资”企业迅速发展,国有企业已经处于市场竞争环境中。但产权关系没有理顺,政企不分问题突出,国有资产存量结构调整困难,折旧计提严重不足,明亏潜亏企业达三分之二以上。

在商品的生产和流通领域,传统的指令性计划和行政命令协调已经受到根本削弱,市场供求关系已开始发挥基本的调节作用。农业生产已全部取消了指令性计划。工业生产的指令性计划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已下降到只有5%左右,产品和服务的价格行程中,由国家定价的部分只占10%。消费品定量供应票证已基本取消。生产资料的销售除一少部分仍受到各级政府的干预外,绝大部分已经进入市场。

在生产要素领域,不同程度地引进了市场调节,但行政性协调仍发挥着很大的作用。银行在社会资金融通领域的作用不断扩大,各种集资和证券市场快速发展,但银行的借贷活动仍受到各级政府的约束和干预,劳动力的流动性有了很大提高,土地的价值开始得到承认,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市场迅速发展,技术开始进入市场,知识产权概念逐渐普及。

在宏观经济管理领域,已从实物计划控制转向以信贷和财政为主的价值控制,但对金融的管理仍基本上依赖直接计划和行政手段。目前在社会资金流量的分配中,银行信用社融通资金占50%左右,政府、企业和居民自我积累占30%左右,证券市场和社会集资占20%左右,但银行的借贷活动仍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指令性计划的约束。现行的货币政策管理侧重于银行借贷规模和现金发行量指标,而非通过控制基础货币来调节供应量,财政政策手段由于现行的税收体制和分级包干体制的原因很不灵活。

在对外经济方面,从基本封闭的经济体系初步转向开放性经济体系。改革十五年来,我国对外贸易快速发展。1992年我国对外贸易总额达1650亿美元,成为国际上第11各贸易国,总共实际使用外资988.3亿美元,其中1992年实际使用外资192亿美元,已登记注册的“三资”企业已超过10万家。但是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受到国内体制的严重牵制,对外贸易的管理仍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直接行政控制。关税减免情况严重,1992年实际征收总额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只有4.6%。

二、改革15年来,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格局初步形成,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迅速扩大,全面对外开放的格局逐步展开,已经具备了改革全局性整体性推进的条件。同时,在改革中也存在着许多不协调、不平衡。在发展多种所有制、放开商品市场、扩大对外开放方面相对快一些,而在国有企业改革、要素市场和宏观体制改革方面却明显滞后。现行体制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部门之间,在微观搞活和宏观调控之间,在国内经济和涉外经济之间都存在着明显的不协调。国有企业产权关系不清,经营目标扭曲,各级政府部门的职责不清,盲目投资冲动强烈。部分生产资料如资金、土地等生产要素的价格“双轨制”造成了市场信号和市场秩序的混乱。计划、财政、银行在调控目标和手段上,缺乏有效的配合和协调,助长了投资和信贷的盲目扩张。这些问题,不仅影响着改革的深化以及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经济的发展,而且影响着社会政治的稳定。也迫切要求改革的综合协调和全面性的整体推进,需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进行总体设计。

从发展情况来看,针对近年来我国经济逐渐走向过热,通货膨胀压力加大和经济生活中出现的某些混乱状态等问题,党中央和国务院采取了宏观调控措施后,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的势头得到抑制,工业生产过高的速度开始回落,金融形势趋于稳定,市场秩序混乱现象有所改变,工业生产资料价格稳中趋落,供求矛盾渐有缓和。但是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仍未解决。例如,由于政府职能转换迟后,投资增长过快,投资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仍然突出;由于通货膨胀积累的压力较大,因此零售物价水平上涨的幅度仍然居高不下;由于国内需求过旺,加上外贸体制没有理顺,致使进口势头强劲,出口增长缓慢,出现外贸逆差。国家财政收入不能随着经济发展而同步增长,财政困难没有缓解。这些问题,主要靠加快改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

从长远看,到本世纪末,国民生产总值要再翻一番,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到下世纪中叶,要使我国经济再上一个台阶,赶上中等发达水平;要使我国经济发展更多地依靠科学技术,不断提高国民素质,所有这些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根本的出路在于建立一个新的有效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正如党的14大报告指出的那样:“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涉及到我国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许多领域,需要有一系列的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必须抓紧制定总体规划,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

 

第二节 《决定》起草的过程,是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全党智慧的过程

邓小平同志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论述,特别是1992年春天视察南方重要谈话中的真知灼见,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为《决定》的起草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并指引了方向。

1993年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举行全体会议,决定下半年在北京召开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全会的主要内容是讨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问题并作出建立这个体制的若干规定。

经中央政治局常委批准,1993年5月31日成立由各方面人士组成的25人文件起草小组,在中央政治局常委领导下进行工作。

起草小组组长温家宝(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秘书长);

起草小组副组长曾培炎(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和王维澄(中央政策研究室主任)。

起草小组成员有:

何椿霖(国务院副秘书长),

郑必坚(中宣部副部长),

项怀诚(财政部副部长),

王仕元(国家体改委副主任),

张彦宁(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

高尚全(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

孙琬钟(全国人大法工委委员),

徐匡迪(上海市副市长),

桂世镛(国家计委副主任),

刘国光(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王梦奎(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

陆百甫(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部长),

傅芝(财政部部长助理),

罗元明(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

傅丰祥(证监会副主席),

李剑阁(国家经贸委政策法规司副司长),

周小川(中国银行副行长),

曾国祥(国家体改委综合规划司副司长),

赵海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名誉所长),

段应碧(农业部农研中心主任),

张卓元(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所长),

郑新立(国家计委研究室副主任)。

起草小组成员名单,是王梦奎同志当时按一张合影照片而不是按官职大小排列的。起草小组成员之间相处很和谐,一般以老张老李或同志相称。组长时任中央政治局的后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但我们都叫他家宝同志,这样很自然地增加了亲切感。

起草小组在温家宝同志领导下分成若干小组,分工负责,先由各小组根据全体会议讨论的精神研究提出,每个部分写若干条,每条的具体内容。如第一部分和最后一部分由王梦奎负责,陆百甫、李剑阁参加。第二部分由张彦宁负责,罗元明、曾国祥参加。第三部分由高尚全负责,张卓元、郑新立参加。各小组写出初稿后由王维澄主持,对初稿初步综合和统筹,然后提交起草组全体会议在温家宝同志主持的全体会议讨论修改。

1993年5月31日,江泽民总书记在起草小组第一次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就《决定》的框架、主要内容及需要回答的问题等提出了一系列要求。他强调,起草这个《决定》要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十四大报告精神为指导思想,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提供一份纲领性的文件。江泽民说,这个《决定》对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关系到本世纪末直至下个世纪中国的发展。温家宝同志对起草工作提出要求,强调《决定》在如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上,要比十四大前进一步,在推进改革的政策措施上要有新突破,长远目标要明确,起步要扎实。必须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集中精力才能起草好这个文件。

起草小组经过两天半的学习讨论,初步确定文件的框架。经过半个月的紧张工作,起草小组草拟了一份共10个部分、53条的文件提纲。不久,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听取了起草小组关于《决定》起草内容的汇报,并原则同意这个提纲,要求据此开始正式文件的起草。

从1993年6月下旬开始,起草组用了两个月时间,先后完成了第一稿至第四稿。

1993年9月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在中南海再次听取起草小组关于第四稿的汇报,根据中央政治局常委讨论的意见已修改后形成第五稿。江泽民总书记和常委各同志分别就确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快金融、财税、投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步伐,重视科技教育工作等问题提出意见。会议对《决定》第五稿表示原则同意,并要求起草小组在此基础上加以修改,逐步完善。

9月20日,在怀仁堂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全体会议,又讨论了修改后的《决定》第六稿。会议认为,这一稿符合邓小平同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与党的十四大精神相吻合、相衔接的,有所创新,有所突破。会议原则同意这个文件,并提出了一些具体的修改意见和要求。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尽管有符合市场经济一般规律的经验可供借鉴,但许多方面需要我们自己来创造,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照搬照套,也没有任何捷径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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