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学艺:农村第一步改革的回顾与思考」正文
中国的改革是从农村突破的。一开始,就搞得轰轰烈烈、成效卓著,但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以后,因为农村第二步改革没有跟上,农村形势变化不定。三十年农村改革和发展的风风雨雨,我都亲身经历了,深有感受。现就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几个主要问题,作一个回顾。
从不许分田单干,不许包产到户,到可以包产到户,也可以包干到户
包产到户这种在集体所有制条件下的责任制形式,早在1956年就在浙江温州、四川江津等地区创造出来,但被错误地认为是资本主义而打下去了,后来几起几落。1961年,在安徽省委第一书记曾希圣的支持下,曾比较普遍地实行过,1962年就被压下去了。
1978年,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思想解放推动下,亿万农民迫切要求摆脱贫困,解决温饱问题,于是又再一次提出要求实行包产到户。
1979年5月,主政安徽的万里亲自到安徽肥西山南区调查,观察了解这个包产到户试验点的情况。不久,山南区夏粮获得大丰收,单季小麦总产2010万斤,比1978年翻了两番。后来秋季水稻也大丰收。他把这些丰产信息带到了北京。
1979年9月,中共第十一届四中全会开幕,万里和贵州、内蒙古等几个有包产到户实践的省的领导,向中央介绍了小范围包产到户成功的实践,据理力争,在正式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时,把原来决定草案上的“不许分田单干,不许包产到户”改为“不许分田单干,除某些副业生产的特殊需要和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的单家独户外,也不要包产到户”。
从不许改为“不要”。一字之差,不仅是语气缓和多了,而且是有了商量的余地。指出了在某些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例外,开了一个小小的门缝。而后来的农村改革的大潮,正是从这个小缝里发展起来的。
1980年4月2日和5月31日,邓小平同志发表了两次谈话,把允许搞包产到户的门打开了。
1980年9月14-22日,中央召开省市自治区第一书记座谈会,对包产到户问题进行专题讨论。会上两派争论很激烈。这次会议由胡耀邦主持,万里此时已担任国务院副总理兼农委主任,杜润生以农委副主任的身份,负责文件起草,最后形成了一个妥协的文件。一方面肯定重申:集体经济是我国农业向现代化前进的不可动摇的基础;另一方面也同时指出,集体化经历过曲折和发生过一些失误,对人民公社脱离农民群众的一些做法必须改革。会议指出:“在那些边远山区和贫困落后的地区,长期‘吃粮靠返销,生产靠贷款,生活靠救济’的生产队,群众对集体丧失信心,因而要求包产到户的,应当支持群众的要求,可以包产到户,也可以包干到户。并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保持稳定。”
会后不久,中共中央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名义印发全党,是为1980年中央75号文件。这是中共中央以文件形式明确表明“可以包产到户,也可以包干到户”的第一个文件。这是对多年来关于包产到户争论问题的一个总结,是把十一届三中全会关于生产责任制的规定向前推进了,是根据实践作的校正和补充,也是党中央对农民群众在实践中创造的包产到户生产责任制作了肯定性的回应,有极其重大的实践意义。75号文件一传达,立即受到亿万农民的热烈拥护,从此关于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闸门被打开了,真正势不可挡。
五个“中央一号文件”的前前后后
现在回顾起来,20世纪80年代一系列指导农村改革和发展的中央文件,应该是七个。前面讲到的1980年中央75文件,正式开启了实行包产到户的闸门,起了重大的历史作用,应该说是第一个。以后是五个中央一号文件,最后还有一个中央1987年的五号文件,同样起了重大的历史作用,七个中央文件是一个整体。
(一)第一个中央一号文件,农民说是“顺气丸”
1981年6月,中共中央开了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改选了党中央领导,胡耀邦为党中央委员会主席。此时,万里已担任国务院副总理兼农委主任。7月31日,胡耀邦给万里写信,提出今年9、10月间要再产生个农业问题指示。8月4日胡耀邦同杜润生谈,布置文件起草工作,特别提出文件要写政策放宽问题。据此,农委组织干部作了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并起草了文件。12月21日中央政治局讨论通过了文件,定名为《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杜润生同志建议:文件在元旦发表,为新年的第一号文件。胡耀邦当即赞同并签发了这个文件,并说:“农村工作方面,每年搞一个战略性文件,下次还要排一号。”这样,第一个“中共中央一号文件”就产生了,而且,也为后面几个一号文件作了预定。
1982年第一个中央一号文件最重要的内容是,党中央以文件形式,第一次正式肯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结束了关于包产到户问题长达近三十年的大争论。明确指出:“包干到户这种形式,……不同于合作化以前的小私有的个体经济,而是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的组成部分。”一号文件这个正确的判断,极其有力地支持了农民群众的新创造和强烈要求,正是这个包干到户,不久就统一了全中国。三十年来的实践,也完全证实了文件的这个正确判断。
第一个中央一号文件下达以后,农民群众欢欣鼓舞,说这个文件,就像是一颗“顺气丸”。
一号文件一发表,农民搞包产、包干到户更加理直气壮,很快由贫困地区向其他地区迅速扩展,形成不可阻挡的燎原之势,到1982年6月,全国农村生产队实行包产到户的占4.9%,包干到户的占67%,两项合计占71.9%。到1982年底双包到户的已达90%,到1983年,连发达地区也基本都实行了包干到户。
(二)第二个中央一号文件,农民说是“大力丸”
1982年3月,中央决定撤销农委,成立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任命杜润生为主任。研究室成立后,就开始下一个一号文件的酝酿和起草工作。不久,向全国派出七个调查组,调研农村包产到户后的新情况、新问题,同时也着手研究年初胡乔木提出的农村搞生产责任制,要从农业合作社理论上进行说明的课题。
1982年11月中央召开农村工作会议,会后起草了文件,经中央政治局讨论通过,定名为《当前农村经济政策若干问题》,于1983年1月2日发表,是为第二个中央一号文件。文件的主要内容是两个方面:一是明确指出:“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各项农村政策的推行,打破了我国农业生产长期停滞不前的局面,促进农业从自给半自给经济向着较大规模的商品生产转化,这种趋势,预示着我国农村经济的振兴将更快的到来。”这对放活农村工商业、加快农村乃至全国经济改革的步伐起了重要作用。二是以马克思主义合作理论对农村实行包产到户、包干到户责任制作了高度评价。
第二个中央一号文件,消除了以往形形色色的对双包到户的各种疑虑,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农村改革的决策上来,进一步推动了农村的各项改革,广大农民群众进一步得到鼓舞,更加坚定了实践家庭联产承包制的信心。农民群众称赞这个好文件,好比是“大力丸”。
(三)第三个中央一号文件,农民说是“长效定心丸”
到1983年春,全国已普及以包干到户为主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业生产连年丰收,1982年粮食总产超过7000亿斤,棉花总产超过7000万担,都达到了历史最高产量,农村出现了卖粮难、卖棉难的现象。农业生产力的大发展,推动了各行各业的变化,但此时,计划经济体制还未改革,农业发展遇到了矛盾和障碍。
农研室早在2月就派出人员到各地去调查研究,调查中发现,大包干实行之后,农村形势很好,但有一个问题凸显了。因为大包干是在争论中迅速实现的,承包的年限没有明确说清楚,农民还是怕政策会变卦。
1983年11月29日~12月15日,中央召开农村工作会议,会议讨论了农村形势和工作,讨论修改了农研室准备的文稿。会后中央书记处又专门作了修改和定稿。最后定名为《中共中央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
这第三个中央一号文件的主要内容也是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关于农村总体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出:“由自给半自给向较大规模商品生产转化,是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农村经济不可逾越的必要过程。”文件还对加强社会服务,促进农村商品生产的发展,供销社、信用社体制改革,农副产品的购销政策的调整,以及制止对农民的不合理摊派,减轻农民不合理负担等方面,做出了规定。
文件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针对农民怕变的疑虑,明确宣布:“土地承包期应在十五年以上。生产周期长的和开发性的项目,如果树、林木、荒山、荒地等,承包期应当更长一些。”稳定和完善生产责任制是第三个中央一号文件的基本精神,以消除农民怕变的疑虑。文件一传达,立即得到八亿农民的热烈拥护,农民称赞这个文件是“长效定心丸”。
(四)第四个中央一号文件,农民评价是“跌打丸”
1984年迎来了改革以后第一个特大丰收年,粮食增产400多亿斤,总产达到空前的8146亿斤,棉花增产3242万担,达到空前的12516万担。其他农产品也都是丰产丰收,达到了农业生产的一个从未有过的高峰。
同往年一样,农研室派干部都到各地调研,探讨农村改革和发展还需要解决些什么问题,为起草文件作准备。9月初,万里召集田纪云和农口的领导同志研究,大家一致认为:当前粮食生产供需形势变了,粮食卖难、存难、运难问题突出,是农村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因为农村率先改革,农民首先得到了改革的实惠,城市改革还刚启动,国有企业又屡改不动、效益不好,所以那几年城乡居民差距是缩小的(从1978年的2.57∶1下降到1983年的2∶1),有些媒体对农村成就的宣传也过了头,不少领导人和城里人认为农村已富得流油了。此时,国家财政比较困难,财政体制还未改革,财政部传出“粮、棉越增产,财政越困难”的说法。
1984年的农村工作会议在12月5日~22日召开。
经过讨论,形成了文件初稿,12月30日,中央政治局讨论通过,定名为《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于1985年元旦发出。
第四个中央一号文件的十项政策的第一项就说:“改革农产品统派购制度。粮食、棉花取消统购,改为合同定购,由商业部门在播种季节前与农民协商,签订定购合同。定购的粮食,国家按照倒三七比例计价(即三成按原统购价,七成按超购价),定购以外的粮食可以自由上市”。这项重大改革,大方向肯定是正确的。问题是在“定购的粮食,国家按倒三七比例计价”这个定价方法上。
在国家方面,实现了这项重大的改革,却没有付改革的成本,反而当年还减少支出11.2亿元。但1984年、1985年时的发达地区,无论是长三角、珠三角还是烟台、青岛等地区,都已经或正在转向大办乡镇企业,粮食收购价上涨,对他们并没有起到多少调动种粮积极性的作用。而中部和贫困地区的农户,实行包干到户之后,生产积极性调动起来,是粮食大增产的地区,而这次改革统派购体制后,合同收购价比原统购价加超购加价反而是下降的,这对中部和贫困地区农民粮食的生产积极性是一次打击。
1985年初一号文件一发布,农民一则以喜,一则以忧。喜的是粮棉等农产品统购派购的制度取消了,这是盼望了多年的,对他们的自主经营非常有利。忧的是粮棉合同定购的价格比原来征购加超购加价的办法,